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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处 |
办公厅宣传处在分管的常委会副主任、分管的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联系新闻宣传部门,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安排部署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对全市各级人大的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指导;
(二)负责组织、策划、协调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新闻宣传工作;
(三)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视察、检查、评议、调研工作及常委会机关重要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
(四)负责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研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
(五)负责与市属有关新闻单位联合开办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专栏;
(六)负责承办市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
(七)负责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八)负责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和中央、省、市新闻单位推荐新闻稿件;
(九)负责中央、省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市人大工作的协调和服务;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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