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8日至30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在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主持会议,副主任李保山、主永道、王福成、刘春年、王平、栗培青、魏深义、尚有勇,秘书长赵英和委员共41人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共有七项议程。 会议举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首次法制讲座,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阎嗣岑、宋炉安分别就宪法和宪法的修改、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讲授。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立法制讲座学习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期间,都要安排一次法制讲座,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讲授法律知识。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宋土旺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加快县、乡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代表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司久贵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制定《郑州市城区教育发展规划管理条例》”、“关于制定《郑州市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条例》”和“关于制定《郑州市开发区条例》”代表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听取了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长王庆堂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修改《郑州市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议案所作的说明,听取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刘本昕作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停缓建工程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广灿作的“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郑州市审计局局长李连渠作的“关于我市贯彻执行《郑州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关于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会议分组对各项议程进行了审议。在30日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述职人员名单和人事任免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傅和平、张中强,审判委员会委员杨清泉、高延安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红星、王天迎,检察委员会委员耿红、检察员田晓保为述职接受评议人,将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随后,36名新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手捧宪法,面向国徽,举行了就职宣誓仪式。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邢桂清作的关于《修改<郑州市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郑州市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按地方立法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加快县、乡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关于制定<郑州市城区教育发展规划管理条例>》、《关于制定<郑州市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条例>》和《关于制定<郑州市开发区条例>》四项代表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世显、市政协副主席李西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自民列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法制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厅、室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九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九名郑州市公民旁听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