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思考

2005/12/1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几年的人代会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代表们关注最多的问题之一。为了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法制室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到外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了学习调研。我们认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十分必要。
    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建立等各项工作的深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但是,随着管理工作由低到高、由简到繁、由窄到宽、由易到难的加快推进,制约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诸多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农产品生产环境不容乐观。农民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和肥料,加上施肥、施药技术和器械不完善,既造成浪费又污染环境;产地环境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三废排放、污水灌溉在一些地方较为严重,不合理的灌溉和排放,已使很多农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生产环境。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规滞后。2003年5月颁布的《郑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0号令),法律层次较低,不能适应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一些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例如,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对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农产品实施检测, 却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理生产和销售环节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的行为,如何处罚销售农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农副产品的行为,有关部门只能被动的禁止销售,而不能对该产品予以没收和销毁。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狭窄。由于季节、条件限制,郑州市70%农产品由外地供给,管理难度大;市区范围内除陈寨、刘庄、毛庄三大批发市场做到了“逢进必检”,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总体上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检测的品种比较少,与居民对健康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只能监控蔬菜、肉类无公害农产品,尚无能力进行定期检测瓜果、茶叶、水产品等产品的质量;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农药、兽药还做不到快速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的布局、数量、检测能力都与实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质检机构偏少,检测能力差。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执法体制不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等诸多环节,现在的管理体制涉及标准、检测、检疫、认证等八、九个部门,多头分散,齐抓共管,职责不清,既有管理重叠又有管理缺位问题。
    二、加快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必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民以食为天。近年来,由于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农产品的不科学收获,工业“三废”和城市垃圾的不合理排放,导致农产品污染严重,食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引发的人畜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加快农产品质量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二)必须适应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农业效益不高,其主要原因,就是农业结构不合理,大宗农产品价格低迷、相对过剩,安全、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却相对不足,制约了农产品市场的拓展和效益的提高。只有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安全、优质、专用产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生产结构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必须协同推进农业科技化、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必须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用标准化带动农民的产业化,通过技术规范组织千家万户的农户按标准生产。通过对农产品实施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推动农业产业化。
    (四)必须坚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农业生态环境系统的支撑能力。由于相当长的时期内,依靠大量使用化学物质促进农业产量的提高,忽视了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忽视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建设。目前,我市农产品产地环境整体状况不容乐观,许多农产品中硝酸盐含量超标。因此,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是推动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思考
    (一)加强生产监管
    1、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是从源头上控制,从根本上治理,建设安全优质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采取综合整治措施,杜绝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对已确定建设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划定保护区予以保护,防止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2、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重点解决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污染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全面监测农产品重点生产基地环境,划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适宜生产区和限制生产区,保证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符合要求。
    3、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尽快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的农业投入品品种。通过市场准入管理,逐步淘汰高残毒农业投入品种,推广高效低残毒品种,科学合理的使用农业投入品。
    4、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提高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贮藏和加工业标准化水平。
    5、加强监督,严格管理生产基地和各类农产品经营单位自检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社会监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应当如实建立生产记录,以便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
    (二)推行市场准入制
    1、建立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实行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和技术优势,在做好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的同时,逐步扩大农产品质量检测的范围和检测项目。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帮助市场培训检测人员、建立检测制度、规范准入管理,确保入市交易都是经过检测的合格、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探索推广农产品生产档案登记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进货备案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备的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农产品标签管理制度,形成产销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当地政府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现场调查处理,及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
    (三)完善保障体系
    我市的完善保障体系已有一定基础,需要整合提升,缺失部分需要抓紧建立。
    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立法。要完善和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尽快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从农业投入品转向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执法监督。
     2、积极组织农产品质量认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发展方向,加强宣传引导,加快认证进程,扩大认证覆盖面。通过认证,带动和促进农产品无害化生产技术的研究,通过认证,促进农产品流通方式的改革。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提升我市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水平。
    3、建立信息服务网络。尽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及时向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专卖店设置农产品检测结果公布栏,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程度和辨别能力。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投入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2005-4 作者:郑州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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