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献英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天迎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润月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晓玉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耿 红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范全生的巩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耿 红为巩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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