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提出要创新人大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工作在建设大郑州,推进郑州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中的作用,为我市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勇于创新。要做好人大工作,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观念。一是树立党的观念。中国共产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职能作用的政治保障。人大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到人大的各项工作中去。二是树立群众观念。人大工作要紧密贴近群众,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切实代表群众利益,同时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能有坚实的基础,才能保持生机和活力。三是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的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的,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体现,目的是为了保障宪法法律得到认真实施,是为了确保政府依法行政、“两院”公正司法。人大常委会要做到依法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不敢监督、放弃职责就是失职,不按法定程序监督,影响行政、影响司法机关的工作就是越权,只有依法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四是树立开拓创新的观念。创新是一个民族繁荣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人大工作也不例外。当前,社会发展迅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但是宪法和法律做为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滞后性,因此,人大工作决不能因循守旧,必须解决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宪法法律精神的范围内和原则下,在坚持原有的工作方法的同时,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使人大工作不断巩固、完善和提高,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 二、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要自觉地把自己融入全县经济和发展大潮中去,不能认为人大是二线。人大机关的干部年富力强,工作经验丰富,要使他们的工作经验得到充分发挥,使他们的工作更加充实。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驻会委员要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参与、了解经济工作上,人大要在参与中实施监督,变局外人为局内人,把人大的监督与县委对基层的考核结合起来。 三、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做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宪法和组织法赋予其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 监督权是县人大常委会运用最多的一项职权,人大行使监督权要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监督效果。一是监督重点工作。县里的工作千头万绪,不可能面面俱到,要监督影响中牟县大局的工作,如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污染防治、增加农民收入、城市建设、市容市貌等,要多给县委提建议,给“一府两院”指问题,充分发挥人大联系面广,听的多,看问题更清楚的优势。二是监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大工作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对“一府两院”出台的政策和规定认真把关,在下岗职工安置、拆迁、征地、土地拍卖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上,要多提意见和建议,一方面使决策维护群众利益,另一方面,利用人大联系群众的优势,作好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动员群众落实县委的决策,推动我县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我县政治经济发展责任重大,同时我们又处在社会快速发展、不断变革前进的时代,许多新的情况、新的知识需要我们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一是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决策和县委的部署,真正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干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县委的领导下,全面做好人大工作。三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经济工作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人大工作的政策性、法规性很强,人大常委会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专家讲课等方式,进行认真学习,结合具体工作,把有关的法律弄通弄懂,有的放矢,保证工作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