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知今年花更红

2006/2/8
 

    背着累累硕果,迈着矫健步伐,全国各族人民告别了逝年的晚霞,迎来了新年的朝晖。
  元旦,是新年之始,更是下一征程的起点。我们盘点过去,汲取动力,展望未来,迎接挑战。
  2005年,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是不平凡的一年。翻开这厚重的一页,我们看到了到无数闪亮的瞬间,也正是这些瞬间,使我们清晰地听到了民主法治的铿镪足音。
  ——立法民主化。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物权法》草案全文公布,40天内,累计征集社会意见11543件;9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围绕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全国遴选的28位陈述人建言献策。这种开门立法,全民参与的盛况,无疑昭示着在制定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方面,中国普通民众正在拥有越来越响亮的话语权;倾听公民意见也逐渐成为中国立法的规定程序。
  ——财政监督由程序走向实质。4月26日,武汉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首次拉开了跟踪问效的帷幕。
  5月25日,郑州市二七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票决通过了《郑州市二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凡市政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基本建设项目、五十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和以政府名义投资的公共设施项目和其他固定资产项目必须经过项目立项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实行阳光作业;行政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述职评议愈刮愈烈。8月14日,辽宁省锦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0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了市政府副市长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这是该市首次评议副市长。
  7月27日下午,4名政府官员向温州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述职,温州市电视台和温州新闻网对他们的述职进行同步直播。这意味着述职评议作为民主监督的一种方式,其民主化程度越来越高。
  ——人民陪审制度焕发新活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成为中国司法改革值得关注的一大热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各地县级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于2005年5月1日统一上岗。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司法民主化的重大举措,正焕发出新的活力,其日益成为推动司法公正的强大动力。
  ——监督日趋规范。10月17日甘肃武威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威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两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监督办法》。《办法》规定,对一府两院确定的两错案件,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办案责任人的过错责任必须予以追究,同时要将错案认定和责任追究的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对一府两院有关人员故意包庇、纵容两错案件责任人或对市人大常委会两错案件责任追究的监督敷衍塞责、拖延不办,市人大常委会将按其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批评教育,给予党政纪处分或撤销其职务,直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南省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审议意见督办、反馈办法》,专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和落实进行规范。一府两院收到审议意见后,应在2个月内反馈有关办理情况和结果,确因特殊情况难于在于2个月办完的,应在6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一府两院须重新办理后再次报告。
  ——9号文件塑造职务代表。5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中央9号文件发出后,全国各地、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领会文件实质内容,推出了许多有利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具体举措,使全国各地的人大工作出现了新的活力。南昌人大全面铺开代表述职,所属的四县五区全面启动了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已实现由个别试点到其他县区积极跟进的转变;河南省新密市探索人大信访新路子,在全市152个选区建立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室,组织千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信访工作,迅速在广大农村、社区营造有意见找代表反映、有困难找代表帮忙的浓厚氛围。
  2005年,我们创造了法治的光荣,2006年我们将实现法治的梦想;和谐社会和法治中国与其说是令人神往的蓝图,不如说是全体法律人乃至整个社会正在创造着的活生生的现实。又是一年春草绿,信知今年花更红。让我们张开双臂迎接法治的明天!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作者: 兰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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