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查监督政府财政预算,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财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预算法》和《审计法》的实施,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提前介入预算的编制,把对预算的初步审查和日常工作监督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监督的深度广度不断加大,同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程序性与实质性的统一,对预算的审查监督逐步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迈进。 一、预算审查监督的实践 1、加强人代会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一是加强了初审前的调查研究工作。每年在初审人代会财政预算报告草案中,坚持提前介入,深入了解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该年预算草案的编制情况,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在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先后深入到19个乡镇和财税部门,详细了解各乡镇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较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供人代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查预算报告时参考。二是在人代会期间,按照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要求,起草好预算审查报告草案,并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审查报告进行修改,提请大会主席团进行认真审议,最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2、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一是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平时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统计、审计、国税、地税等报送的经济运行动态信息资料,经归纳整理后,及时向常委会领导汇报有关问题,并询问政府财政部门。二是政府财政部门坚持每月及时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报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每季度汇报一次财政运行情况,使人大常委会及时了解掌握财政运行动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也经常深入财政部门调查研究,了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工作。每年6月份,常委会分管领导和财经委都先后深入全县乡镇进行调研,掌握经济财政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时,财经委根据调查了解掌握的情况,提出初审意见,供会议审议参考,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认真审议,形成审议意见。会后,常委会注意抓好跟踪监督,适时听取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汇报,督促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结合“同级审”,做好财政决算的审查工作。对财政决算的审查,我们结合审计部门“同级审”情况开展审查,每年5月份的常委会会议,都要听取审计局关于上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如今年我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同级审”,发现有的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挪用专项资金、存款利息不及时上缴入库、超标准收费等问题,违反了预算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县政府限期整改,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并由财经委跟踪督促整改,七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县政府整改情况反馈。这一举措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认真搞好整改工作,推动了预算法的贯彻执行。 4、做好预算调整的审查工作,严格把好预算调整关。2003年我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县政府向常委会提出了“调整2003年财政预算的议案”。人大常委会为此进行了调研,认为由于受政策影响财政支出不得不增加,以及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不进行调整,将影响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稳定,常委会通过认真的审查,为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最后批准县政府的调整议案。 5、加强对财政重大开支项目的审查监督。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政府对财政重大开支项目必须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征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意见,避免了财政盲目投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如为解决我县高中学生入学难的问题,2002年县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设中牟县新一高的议案”,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批准了中牟县新一高建设项目,要求县政府严格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同时,常委会派出一位副主任跟踪监督项目资金支出和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了项目资金合理利用,提高了中牟县新一高建设质量。 二、几点体会 1、人代会召开时间不固定,影响预算审查监督的质量。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有的年份在三月、有的年份在二月、有的年份在元月份,而不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基本固定在三月五日,且要根据市委、县委的意图来确定,有时确定的人代会准备时间不到一个月,这样造成会议筹备非常紧张,预算报告草案、大会报告迟迟不能成稿。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在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一个月前,将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人大常委会财经委进行初步审查,但在这样的情况下,实际往往难以做到这一点。目前县级财政预算编制大部分是到年底才着手编制,这样离人代会召开时间过紧,编制时间匆忙,财经委提前介入难以到位。因此,财政部门必须早编预算,一般情况下提前到9月份,才有充裕的时间编制预算,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才能更好地介入预算编制。 2、政府提交的预算草案材料不够规范,影响了预算审查监督的质量。每年政府提交的预算草案,重报告文字材料,轻表格说明,重部门整体预算,轻部门分项预算,造成报告预算过粗、不规范、不详细,使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不但影响了人大常委会的初审,而且造成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的审议也往往流于形式。因此,必须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立法工作,依法要求政府及其部门提供更加详细的材料,使代表能够明白预算收支分项情况,从中发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促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3、时间紧、人员少,业务素质不高,影响预算审查监督的质量。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不仅涉及到财政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而且关系到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效益性。但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许多人对财政预算工作不很了解,审查监督主要靠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在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往往出现重热点、轻一般,听数字、忽调查的倾向,且预算监督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审查监督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就目前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的力量看,很难对财政预算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监督。因此,要提高预算审查监督质量,必须加强对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学习培训。 4、要开展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增强财政监督实效性。推行部门预算是预算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部门预算审查监督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细化和延伸,是预算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推进的重要表现。因此,今后我们要积极开展部门预算审查,探索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方式方法,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进一步推进政府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合理安排和使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造福于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