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郑州市金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履行预算监督职能,规范地方预算监督程序,健全预算监督工作制度,并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围绕推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不断加大对预算的监督力度,努力推进预算监督工作从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监督并重转变,使之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本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依法开展预算监督,抓住监督审查实质 预算监督是对预算资金的筹集和支出进行考核、监察和督促,是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各预算单位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严格执行国家公共预算,坚持预算收支平衡,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增收节支,保证国家预算的完成。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认识到,人大预算监督的实质,是强化对政府的预算约束,依法规范政府的预算行为。通过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增加预算的透明度、公开性和约束力,是国家权力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 预算法实施后,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预算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国人大、省人大陆续制定颁布了关于加强预算监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金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这些法律法规,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不断加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力度。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二是加强与政府协调沟通,监督政府依法编制预算,增加预算的透明度,使人大预算监督由单一的程序性监督逐步向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相结合转变;三是进一步落实对预算监督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学习,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对部门预算编制、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的重点监督等措施,逐步使监督刚性化。 二、突出重点、强化效果,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金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认真做好预算审查批准工作的同时,努力把监督贯穿于预算的编制、执行、变更、决算、审计以及预算外资金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之中,使预算管理在一些方面取得了进展和突破。 (一)对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加强审查监督。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提高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4年12月,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金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立项、投资计划、实施和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区人大常委会在确定2005年度工作要点时,将听取并审查区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情况和贯彻落实《金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情况列为常委会会议重点议题。对于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议案及其说明,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安排了一次对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情况的专项视察,并由主任会议先对计划情况初步审查。 根据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徐寨路分三段一年完工,但是在视察中,人大代表认为这个项目资金筹措和施工方面都存在一定难度,应全面分析有利条件、不利因素和市场风险。为此,视察组提出了第三路段暂缓建设的意见,区政府有关部门在经过进一步分析论证后,最终取消了这一项目。由于人大对该项目的审查把关,避免了由于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投资浪费。3月25日,主任会议听取了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区政府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的说明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作的关于全区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情况的视察报告。区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研究,并严格按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整理和修改。3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议案》。这是金水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进行审查批准。 (二)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查。当前,正在推行的以部门预算为核心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改进和加强提供了契机和挑战。 根据目前人代会会期的限制和代表构成的实际,对政府提交的预算草案,区人大首先强化了人代会前的初步审查,初审工作以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为主,同时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初审对预算的总量和大的支出方向进行分析审查,对重点部门的预算进行详细的分析审查。而预算的审查批准权在代表大会,重点是要改进大会期间的预算审查工作。在人代会期间,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多名财经方面的代表,举行专题审议会,选择了教育、科技、农业等部门的部门预算进行专项审查,从而把专业审查、专题审查与代表审查、全面审查结合了起来。一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遵循需要与可能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二是对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也应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与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基本同步,略有提前。三是人大在对本级预算予以审查和批准的同时,在预算审查委员会向大会主席团汇报的预算审查报告中,反映出对部门预算审查意见的主要内容,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明确要求政府应当按照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批复部门预算。 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还注意抓好了三个环节:一是深入知情。财经工委在做好日常了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基础上,还在年中、年末两次听取预算部门执行情况的全面汇报,并请财政部门的领导和各有关处室负责人一同参加会议,说明情况,解答问题,以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二是解决问题。财经工委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了解、追踪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对部门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财政部门共同商定解决的办法,并建议常委会监督纠正,体现了依法监督与支持促进相结合,督促问题的解决。三是决算审查和审计监督。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对部门决算的审查,并结合审计部门对同级财政审计涉及到有关部门的问题,在决算视察报告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政府处理解决。 (三)加强和规范对预算外资金的审查监督。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监督,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2004年,区人大着重加强了对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使用管理情况和执行过程的审查监督,通过开展对预算外资金的专项视察和全过程审查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对预算外资金的审查监督力度。 三、加强自身建设,改进监督方式方法 (一)加强学习,提高预算审查监督水平。近年来,随着人大监督职能的加强,对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为了适应预算监督工作的需要,提高预算监督的水平,区人大常委会注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搞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实施预算监督审查的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注意搞好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协调、相互配合,保证工作到位,监督到位。 (二)跟踪预算执行全过程,充分行使处置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财政预算监督中作出的决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区人大通过检查分析和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合法合理使用,促进依法理财,维护预算的刚性。近几年,区人大先后对科技三项费用、教育经费、预算外资金等项目开展了专门的检查,通过组织专业代表参与和聘请财政专家担任财经工委的兼职委员,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帐册、受理投诉等形式,对财政工作进行了实质性的监督,并对一般可变性因素进行严格控制,认真审查好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变更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三)发挥主导作用,完善全方位的预算监督体系。完善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主导,人大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政府及其对口联系部门如财政部门日常监督及审计与发展改革和统计部门的业务监督、人民团体和舆论机构的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相结合的预算监督体系。首先,积极拓展具有实质意义的区人大预算监督,依托人大预算监督主导地位,调动各个预算监督主体的积极性,协调配合,创造预算监督的良好条件和环境。其次,要求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动规范内部监督机制,严格预算管理职能,为人大预算监督提供强有力的基础监督支持。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区人大对审计部门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且支持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审计手段改进和加强预算工作,通过加强协调,营造预算审计监督的良好氛围。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不仅是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的重要依据,而且还是人大常委会评议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的重要参考;通过抓住关键,增强预算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如2004年以来主要是对全区群众关心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为政府节省投资3200多万元;通过督促问责,提高预算审计监督的实效性,每年在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区人大常委会都以审议意见形式向政府进行通报,要求区政府对审计部门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财经工委按照常委会要求,自始至终跟踪督办,增强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 近年来,金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树立代表人民监督政府管好财、用好财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与时俱进,为促进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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