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2006年,全国部分省、市和县(市、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进行换届选举,1.3亿流动人口能不能有自己的人大代表?如何产生自己的人大代表?成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广州市现有流动人口390余万,已经占了广州市人口总数的1/3,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当选人大代表呢?”2005年12月22日,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羊城论坛》上,一位广州市民将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摆在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前。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3亿,不是一个小数字,它占全国总人口的1/10。全国1/10的人口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没有自己的代表,他们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如何保障?他们的利益诉求谁来表达?这既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面临的一个新问题,是维护公民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课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 民意的表达应该充分完整 “所谓流动人员,是指户口不在本地,但流入本地,在本地务工经商并居住一定时期的人员”。对“流动人口”的这个概念,我认为是不准确的。现在,被称为“流动人口”的不少人已经在这个城市居住了10年,甚至20年,他们不仅在这里居住,而且在这里经商务工,生儿育女,只是没有户口,应该说他们已是这个城市的一员。 近年来,党和政府花费了很大精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但是往往事倍功半,克扣务工人员工资,侵害务工人员人身权益的事件仍然时有发生。如何从根本上、机制上解决这一问题,维护好1.3亿进城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的国家主人翁意识,调动发展他们投入建设祖国,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是一个亟待认真研究的课题。在体现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1.3亿人口应该有自己的代表。否则,就会影响人民代表大会表达民意的完整性和充分性。 成功的实践启示深刻 浙江省义乌市是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城市。2002年义乌全市人口68万,而外来人口已经达到70多万,超过了本市人口。为了充分反映70多万外来人口的利益诉求,2005年12月18日,打工妹朱林飞等12名打工者当选为义乌市人大代表,开创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外来人员当选人大代表的历史。这是一件意义深远的开拓性实践。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成关潮对这一实践的感言是深刻的:“如此多的外来建设者,为义乌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因为一直没有自己的代言人,政府部门对他们在政治、经济等领域的需求都无从知晓”。为了弥补这一缺撼,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选举义乌市十二届人大代表时,给外来人口12个代表名额。 且不说12个代表名额比例是否合适,重要的是,义乌市人大常委会的实践是开创性的,是符合宪法、法律精神的,是具有重大启示意义的。 不是吗?对1.3亿这么一个宏大群体的诉求、呼声无从知晓,我们还如何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何使我们的工作体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呢? 完善人大制度重在解决实际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人大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人大工作必须开拓创新,才能不断发展,才能适应时代潮流和形势发展的要求。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在开拓创新,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 外来人口能否分配代表名额,我认为答案应该是肯定无疑的。关键是如何分配名额,比例如何确定,以及在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等各个环节上,法律缺乏明确的规定,也是当初制定相关法律没有遇到的新问题,需要尽快加以完善。 伴随着城镇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人将进入城镇。外来人口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为城市的建设、繁荣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国家应该在创造条件使他们融入所工作、生活的城市,使他们的利益诉求得到关注和保障,使他们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尊严得到尊重的同时,也要关注、维护、保障他们的政治权利。 1.3亿人民的代表如何进入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提上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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