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的交流,坦诚相见的对话,共同的责任和使命,架起了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之间的同心桥。 2006年2月28日下午,郑州的一场大雪刚停,春寒料峭,嵩山饭店新闻发布厅却洋溢在一片春意里。为了征求人大代表对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在此召开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共话人大工作的美好明天。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和各位副主任、副秘书长以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厅、室的负责同志聆听了代表们的发言。代表们以强烈的责任感围绕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有勇主持。 立法为民 科学立法 以民为本,反映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人大性质对人大立法的要求。 金水区代表团秦洁代表说,在地方立法中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彻底摈弃部门利益倾向;要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立法;在编制立法计划时,要认真分析当前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哪些薄弱环节是由于法制不健全造成的,然后再考虑立法条件是否成熟,分轻重缓急,统筹兼顾来确定;在立法中,要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扩大民主参与程度,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使立法工作更好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针对各地纷纷召开价格听证会的情况,她呼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郑州市价格听证会实施办法》,以防止一些部门利用听证会的形式牟取部门利益,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七区代表团张展代表作为一家省级医院院长,谈起近年来的医患纠纷问题深有感触,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能够制定《城乡公共医疗秩序维护管理条例》,以规范医患之间的关系。中原区代表团陈蕾代表则认为,时进则法进,市场经济的多元化要求人大常委会把立法放到突出位置,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要在科学立法的基础上,增强立法的紧迫感,增加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数量,立法要有前瞻性,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敢于监督 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现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用日益受到群众的重视。 金水区代表团张书梅代表认为,人大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官员廉政建设方面的监督力度,以树立这些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提高办事效率。金水区代表团刘曼云代表认为,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要敢于监督,对那些侵占人民利益,浪费财政资金的项目和工程,要适时地采取询问和质询等钢性监督方式,切实提高监督效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中原区代表团高天增代表接着话题说,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开展预算专题监督,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部门预算、GDP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比例的合理性(如2005年我市GDP增长15%,财政收入增加30.7%,是否合理)等,提高人大预算监督的实效。上街区代表团薛景霞代表从去年以来就一直关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她向与会人员列举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现实中遭受的种种不公待遇,并呼吁人大常委会督促‘一府两院’制定具体措施,把国家关于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管城区代表团张惠云代表认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在深度上下功夫,一是要制定部门履行职责的衡量评价标准;二是要多采取暗访、民意测评等形式,掌握第一手的真实材料,提高视察的质量;三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人员,要采取经常的、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让被任命人员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危机感。另外,她还建议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要建立跟踪监督机制,保证切实得到落实。 加强议案建议的办理 为代表履职服好务 议案、建议是代表履行职权的重要形式,要加强议案建议的办理,并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好务。 金水区代表团张书梅、惠济区代表团卢超、新郑市代表团王建民、二七区代表团张展等代表认为,目前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还不尽人如意,一些单位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回复不是拖延时间,就是敷衍、推脱,甚至是答非所问,严重挫伤了代表们的履职积极性。王建民代表说,议案建议的办理一定要明确责任单位,不能互相推诿,人大常委会也要有相应的部门负责跟踪问效,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他还建议对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多年得不到解决的应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进行深入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议案和建议所反映的实际问题。刘曼云代表认为,人大常委会要为代表履行职权做好服务,要加强对代表活动组组长的培训,使之能够真正起到代表们的领头雁作用。陈蕾代表提出人代会应该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在会议期间除了搞些文娱活动外,也应该结合当前形势,就大家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举办一些专题讲座,提高代表们的认识水平,为提高代表审议工作报告的水平打好基础。她还提议,会议期间要为代表入住的房间开通互联网,以便于代表及时获取各方面信息和网上提交建议。 谈起常委会的过去一年工作,代表们满怀深情;畅想新一年的工作,代表们寄托无限希望。代表发言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有勇表示,常委会将针对代表们所提意见,认真归纳、整理,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逐条回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2006年作为代表年,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表素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搞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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