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2006/5/22
 

    巩义法院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从完善制度入手,规范督办案件流程,保证人大代表监督到位。
    一是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构。专门成立督查办公室,负责人大关注案件的登记、催办、报告、答复等,保证人大关注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二是规范督办案件流程制度。各级人大代表反映个案问题的批示、来信、函由督查办公室登记后,及时向院长汇报,由院长批转至主管院领导落实,最后经督查办公室审查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向人大代表作出答复。
    三是建立案件专题汇报制度。对多名人大代表关注的复杂和有争议案件,在抓好落实的同时,主动到人大常委会或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做专题汇报,使代表全面掌握案件情况,了解适用的法律,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落实人大代表旁听审判制度,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或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向每位代表发放审判活动监督表,征求他们对案件审理的意见或建议。
    五是坚持定期走访制度。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审判工作,对代表关注案件处理完后,由专人负责回访和征求意见,并组织研究、总结经验。
    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为代表实施监督创造了条件,同时取得代表们的理解与支持,促进了该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作者:吴小锋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