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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胡锦涛同志高度概括了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为正确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及内在规律奠定了基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结合我市人大常委会的实践,谈谈认识和做法。 一、正确认识地方人大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50多年的实践证明,能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关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能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地方社会和谐构成全国社会和谐,没有各地的和谐就没有全国的和谐。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从根本政治制度上保障、推动和实现社会和谐。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立足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历程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好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命运,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证。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法律保障。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有利于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有利于搞好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处于主导地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负有政治和法治层面的重大使命。 二、地方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如何发挥作用 (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经济繁荣、人民富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建设和谐社会,首要任务是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我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先后对全市重大经济决策、财政预决算等工作实施监督,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宏观调控和经济发展热点,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视察民营企业发展等情况,围绕经济发展第一要务进行专题调研,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和谐社会是民主、文明、法治的社会,民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我们通过作出和落实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组织“跟踪问效”等形式,努力把监督的成效落到实处。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在对拟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基础上,实行了宣誓就职、述职评议等制度,促进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着力提高常委会议事的透明度,扩大代表参加审议和视察的参与面,引导代表规范有序地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平台,促进了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提高。根据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选择确定监督项目,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法制保障。 (三)理顺社会利益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是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所在。我们通过代表接待选民、建立代表联系选民网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载体,广泛征求意见,接受选民监督,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每年都对议案处理情况和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进行审议和视察,为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改进了政情通报方法,拓宽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和群众的渠道,使人大工作进一步反映民意,贴近民生,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弘扬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坚持把依法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突出对本行政区域科学、教育、文化和思想道德建设的监督,通过审议财政预、决算报告,督促政府统筹安排资金,确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支出的合理增长;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场所建设、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进行审议、视察,提出针对性强、前瞻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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