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区人大常委会在管城会堂隆重举行授予“人民满意的法官,检察官”荣誉称号大会,区“一府两院”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区人大常委会授予李太鼎、刘天霜、罗国昌等3名同志“人民满意的法官”荣誉称号,授予杨小兵、刘飞龙、袁江涛等3名同志“人民满意的检察官”荣誉称号。获得荣誉称号的6名同志在热烈的掌声和优美的乐曲声中,从区人大主任姚辉手中接过金光闪闪的奖牌和大红烫金荣誉证书,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据了解,县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地方组织法授予荣誉称号,在河南省、郑州市尚属首例。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辉说,在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奋力实现“十一五”规划跨越式发展,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构建和谐管城的伟大进程中,涌现了一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典型。去年下半年以来,按照管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法官和检察官荣誉称号办法》的规定,经过民主推荐、法检“两院”党组研究确定候选人、广泛征求辖区各族人民的意见、民主测评和公示等程序,评选出“人民满意的法官、检察官”候选人。今年5月26日召开的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决定授予李太鼎、杨小兵等6名同志荣誉称号。 郑州市管城区人大常委会号召,全区干部职工要向人民满意的法官、检察官学习,学习他们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维护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精神;学习他们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建树优良执法形象的情操;学习他们忠于职守,一心为民,争做人民满意的法官、检察官的品质,进一步振奋精神,激励斗志,开拓创新,勇争一流,为管城区“三个文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管城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