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
任命: 左建功、沈青梅、蔡智玉、李传芳、王朝阳、马青峰、王 哲、安 军、李 南、范亚玲、闫 明、常爱萍、刘自亭、周 金、王燕燕、刘文辉、王富强、王 东、王 怡、丁军民、李全义、靳建国、郭胜利、刘晓增、李丰三、王玮琦、邓湘宁、范淑娟、李运动、朱世鹏、张志勇、张志立、王一玎、崔 峨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文涛、王东明、李 洁、刘 学、郭文政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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