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命左建功等39名工作人员法律职务的议案

2006/11/9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经研究提请任命:
  左建功、沈青梅、蔡智玉、李传芳、王朝阳、马青峰、王哲、安军、李南、范亚峰、闫明、常爱萍、刘自亭、周金、王燕燕、刘文辉、王富强、王东、王怡、丁军民、李全义、靳建国、郭胜利、刘晓增、李丰三、王玮琦、邓湘宁、范淑娟、李运动、朱世鹏、张志勇、张志立、王一玎、崔峨等34名工作人员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文涛、王东明、李洁、刘学、郭文政等5名工作人员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请予审议。
  附:1、提请任免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略)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贾记鑫
                     2005年4月5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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