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与西安市缔结友好城市的议案的说明

2006/11/9
 

——2005年4月26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柏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就我市与西安市缔结友好城市的议案作以下说明,请予审议。
  一、西安市的情况简介
  西安是陕西省省会,位于黄河流域中部关中盆地,面积9983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066平方公里;总人口720万,其中城镇人口313万;辖新城 、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阎良、临潼八区及长安、蓝田、周至、户县、高陵五县。西安是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工业、科技、文化、教育、商贸、金融中心和国际旅游城市,是陇海兰新经济带上的中心城市之一,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桥头堡,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重要战略地位。
  2004年,西安市提出了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理念,明确了把西安建设成为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的发展目标,形成了保护古城风貌、彰显西安特色、打造“人文之都”的城市建设思路。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095.87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40.42亿元,增长33.95%。全市工业增加值365.98亿元,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6.51亿元,增长15.1%。旅游业总收入完成154.4亿元,增长45.1%。全年粮食总产195.7万吨,增长11.01%。全市财政总收入164.5亿元,同比增长14.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6.06亿元,同比增长21.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44元,增长10.3%;农民人均纯收入3143元,增长10.75%。
  二、我市与西安市的友好交往情况
  随着近年来郑州、西安两市经贸、旅游、科技、文化等交流活动日益密切,两地均有将双方交流与合作向更深层次推进的愿望。2004年10月,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梁锦奎受西安市政府领导的委托,在郑州召开的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第十次年会上,向市政府副市长孙新雷提出两市缔结友好城市的意向。12月14日,梁锦奎副秘书长与孙新雷副市长联系,转达了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西安市委书记袁纯清和西安市政府市长孙清云就两市缔结友好城市的意见,同意西安、郑州两市缔结友好城市。经2004年12月24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1月14日市委第28次常委会议研究,分别同意两市结为友好城市关系。2005年3月7日,市政府秘书长陈西川与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梁锦奎在北京就两市缔结友好城市的有关问题进行友好商谈,初步确定2005年6月底前完成各自的批准程序,9月份左右在郑州举行两市缔结友好城市签字仪式。
  三、关于我市与西安市缔结友好城市的建议
  市政府认为,郑州与西安同是新亚欧大陆桥的中心城市,同为我国八大古都。西安是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工业、科技、文化、教育、商贸、金融中心,其科研教育、高新技术、机械制造、航空航天、文化旅游等产业方面的优势,与郑州以汽车、食品、纺织、机械、建材、有色金属、卷烟、煤炭、化工等为主导产业的经济结构和布局有着较强的互补性。郑州是我国内陆开放城市和中部地区重要商贸中心城市,是全国重要的铁路、公路、航空、信息兼具的综合性交通通讯枢纽,特别是豫、陕两省相邻,两市缔结友好城市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双赢”合作。
  根据《郑州市缔结友好城市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议两市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结为友好城市关系。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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