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随着近年来郑州、西安两市经贸、旅游、科技、文化等交流活动的日益密切,两地均有将双方交流与合作向更深层次推进的愿望。经过协商沟通,2004年12月,西安市委、市政府同意与我市缔结友好城市。2004年12月24日郑州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1月14日郑州市委第28次常委会议分别同意两市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结为友好城市关系。现提交此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1、西安市基本情况(略) 2、备忘录(略)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0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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