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山水城市”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大概念。这里的“山水”不仅包括直观的山和水,而且包括中华民族古往今来形成的“山水意识”、“天人合一”和“意境审美”等哲学、文化、生态、美学等多种层面融合而成的“山水理念”。它既是中华民族传统“山水意识”的弘扬,也是现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荣“生态意识”的体现。
△城市建设受地域、民族、环境、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影响。我们在表达传统的地域性文化时,既可以到传统形态中寻找灵感,也可在继承城市历史文脉的前提下广泛借鉴,创造体现传统文化精髓的现代风格。
城市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人类进行物质生产与消费、从事社会与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建设如火如荼,迅猛发展,城市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城市化快速发展面临的问题
当前,我国城市建设正处于前所未有的高潮期,新华社报道,《中国城市发展问题观察报告》认为,到2010年,我国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将达到125个左右,其中2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将达到50个左右。城市的快速发展,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违背城市发展规律盲目追求规模和人口、城市环境质量下降甚至恶化、城市面貌丧失个性特色、城市人口无度增加、城市文脉被割断、文化内涵贫乏等。城市建设存在的这些问题,导致我国城市群对国家财富积累的贡献度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城市群的首位城市作用与贡献偏低;城市的经济仍处在粗放式增长阶段;城市劳动生产率偏低;城市人口密度过大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生态环境问题严重 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形势严峻,人口剧增,建筑密集,交通拥挤,自然环境被破坏。宽阔的水泥路,林立的高楼大厦,使城市透风性下降,热岛效应日益严重。
丧失城市个性特色 快速的城市建设使建筑物如雨后春笋般增加,却缺乏生机和地方特色。景观建设日益人工化,大理石、不锈钢、玻璃幕墙等,虽然金碧辉煌,却距离自然生态越来越远。结果造成相似雷同的建筑、千篇一律的街区、毫无特色的城市比比皆是。
忽视保存文化内涵 城市建设虽然日新月异,可上百年、几千年形成的深厚人文涵养的文化景致却日益丧失。片面强调城市建设中物质因素的观念,逐渐侵蚀了城市的人性特征,尤其是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无序、无度开发,割断了城市的文脉和连续性,破坏了城市的传统风貌和特色。
当代城市观念趋于全面生态化
当代城市观念已由单纯的优美自然环境取向转向更新的全面生态化,重视自然生态、社会经济生态和历史文化生态的平衡。
人与自然和谐 当前,我国不少城市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但似乎并没有真正弄清什么是生态城市。生态城市的规划否定单纯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人为主宰的价值观,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相和谐的价值取向,运用各种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利用社会、文化、经济等各种信息,去调控城市系统内的各种生态关系。笔者认为,生态城市的规划设计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①生态保护(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②生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腹地对城市的可持续支持能力);③以人为本(优化生存环境,提高生态标准,增强适宜程度);④历史文化遗址、遗迹的保护;⑤城市与自然融合(将自然融入城市,将城市融入自然)。
鲜明城市特色 城市特色即城市的个性,是城市所具有的独特气质,通过其外部的表征体现其特殊性,从而使人们容易识别,并与具有其它特征的城市相区别。城市具有鲜明的个性特色,人们才能够欣赏到千姿百态的城市,同时又可以享受到充满民族、地域特色的城市生活和优美景观。事实上,今天的城市特色是从传统特色中发展而来的,而未来的特色又要从今天向前延伸,正是这些与众不同的特色奠定了这个城市中人们特殊的文化心理和思维模式。所以,城市的设计和建设必须尊重既有环境和传统中的意义并且有生命力的东西,在新的建设中应当强化和改善而不是削弱和破坏原的有环境和传统。因此,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力求体现独有的风格,形成与当地政治经济地位、城市地理环境与历史人文特色相适宜的城市风貌。
靓丽城市景观 一个城市最靓丽的城市景观就是这个城市一张精美的“城市名片”,能够形象生动地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气质与品位。纵观世界上得到公认的优美城市,多半是建筑和景观和谐统一、相辅相成的。城市景观建设涉及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园林绿化、市政和智能化等众多学科,不仅要体现使用功能,还要充分体现美观和生态等。
城市的景观风貌之美具有双重内涵,它不仅仅指城市外在的直观自然美,还包括其内在的人文意境美。比如“山水城市”中的“山水”,我们不能单纯地理解为直观的“山水”,而要认识到它是有益借鉴中华民族“山水意识”、“天人合一”和“意境审美”等文化、哲学、生态、美学等多种层面的复合“山水”,既是中华民族传统“山水意识”的弘扬,也是现代人与自然合谐、共生共荣生态意识的体现。
优化城市的景观设计,首先要处理好设计素材的个体设计与整体之间的关系,要有全局观点,放到整个城市的个性特点和景观全局中统一考虑,周密考虑设计的建筑物对整个城市景观的影响,力求使建筑形式与周围的建筑物和自然环境相协调。
城市景观涉及面很广,其具体表现为城市广场、街道、公园、绿地、居住区、传统街区、纪念性标志建筑等。城市广场往往是一个城市的风貌、文化内涵和景观特色的集中体现,是现代城市空间环境中最具有公共性、最富艺术魅力、也最能反映现代都市文明的开放空间。因此,城市广场应布置那些最能反映这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和自然内涵的要素。
老城区和古建筑的保护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古城遗址众多。由于时代发展,旧城区在功能、设施上难以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是普遍现象,旧城改造与保护的任务十分繁重。建设现代化城市与保护古代或近代建筑之间并不是尖锐对立的,但现实中认识的偏差确实存在,在旧城改造中肆意损毁古遗址、古建筑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能不引起政府和城市决策者的高度重视。实际上,老城古而不旧,老而不衰,富有旺盛的生命力,其文化、历史、旅游价值能够伴随着人类文明永存于世,有着不可低估并日益显现的价值和意义,世界著名的古城罗马、开罗、雅典以及我国的丽江、平遥都是生动有力的例证。只有保留了自己的传统文化、自己的文脉,城市才有根基、才有灵魂、才有自信。在表达城市的传统地域性文化时,我们既可以到传统形态去寻找灵感,也可以创造生动体现传统文化精髓的现代风格,继承城市的历史文脉并发扬光大。
科学合理地进行旧城改造与保护,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在我国尤为突出。在这方面,欧洲一些古城的保护措施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如开发利用古建筑遗址和废墟为旅游景点、整修扩建经典性建筑、改善旧城区基础设施和道路交通系统等,都有许多经实践检验是成功的经验。我国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曾说过:“保护古建筑是要使它延年益寿,不是返老返童。”旧城区的改造,道理是一样的。首先要端正认识,提高认识,主动的、有意识的加强传统建筑的保护,使之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规范不得破坏和改变传统建筑的立面形式,内部结构改造、翻新和重建也要慎重,使之得到有效保护。要充分发掘和利用这些宝贵的人文景观资源,将其建设成为旅游景点和市民文化生活的场所。
城市建设不仅是一门科学,而且也是一种观念,是百年大计、千年大计。目前,我国的城市建设正处在一个高潮期,我们应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从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角度去定性城市的规模和性质,借助多学科交叉研究,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