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以督办代表议案、监督新农村建设工作和派驻工作队为切入点,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顺利开展。
督办代表议案:推进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牵动着人大代表的心。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4件议案就有两件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王建亭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尽快制订新农村建设标准,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的议案;朱麦囤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提请市政府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非常重视议案的办理,要求快审、快转、快办。3月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柴清玉作的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3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议案和建议转办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柳身、市“两院”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李柳身副市长表示,市政府会尽快将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4件议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3月26日,赵建才市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他要求办公厅各有关处室要按照代表议案的办理程序和时限,认真办理。王林贺副市长接到这两个议案办理任务后,立即主持召开有关部门座谈会,安排部署办理工作,责成市农业局抓紧进行办理。
针对议案所提“尽快制订新农村建设标准”,市委、市政府在示范村“五通、三有”基础建设项目已基本达标的前提下,下发了《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示范村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标准。市新农村建设工程指挥部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强示范村管理的意见》和《2007年重点示范村建设村庄综合改造基本要求》,明确了2007年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达到经济实力增强、基础设施完备、村容村貌整洁、社会保障完善、村风民俗文明和民主管理规范。市政府还委托统计局农调队制订新农村建设的指标体系。
针对议案所提“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郑州市目前已经建立健全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一是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今年,市财政在去年3000万元的基础上继续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项目奖励。8月,市财政局和农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拨付了第一批资金1000万元。二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社会各界捐助资金。我市104个示范村新增投资37564.1万元,其中农民投入13738万元,占36.57%,以农民为主体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已经初步形成。
针对议案所提“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市政府在农民教育方面今年实施了八大工程: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远程教育和科技下乡工程、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工程、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农村政策、法律培训工程。为了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准备成立郑州市新农村建设农民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还将出台《郑州市2007—2010年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规划》、《郑州市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规划》、《郑州市2007—2010年新型农民培训规划》和《郑州市2007—2010年农民素质教育规划》等文件。
10月29—11月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对这两个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督办议案,促使市政府进一步细化了新农村建设的标准,使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更加明确和具体;督促政府加大了对新农村的投入力度;建立起农民培训的长效机制,促进了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监督和支持政府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重在支持”的指导思想。为了督促政府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7年3月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把监督和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其中。为了落实这项任务,4月11日-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对我市新农村建设进行了视察。代表们深入到新密市、新郑市实地查看了新农村建设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通过视察,代表了解到:郑州市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为抓手,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大部分示范村、整治村制订了产业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人均收入有了不同程度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是代表们也发现我市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政府资金投入不足,补助奖金和配套奖金不能及时到位;农村社会事业严重滞后;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存在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示范村、整治村与一般村建设失衡等。
为了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针对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关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一是提高对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的认识,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二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保证政府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三是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建设;四是培养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五是培育、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支持引导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社;六是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在抓好示范村、整治村建设的同时,抓好一般村的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七是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督促落实本审议意见,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