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代表专业组活动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2008/4/14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他们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与人民群众有血肉联系,应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积极发挥作用。代表作用如何发挥、发挥效果怎样,要通过代表活动来体现,代表活动的情况直接影响着代表作用的发挥。如何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既是难点,又是重点,本人谈点粗浅看法。

  一、代表活动目前的基本状况

  时下,老百姓对人大代表“不作为”现象指责颇多,感觉人大代表离自己的距离很远,自己选出的代表从未谋其面、闻其声,欲通过人大代表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很难。目前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基本状况是:

  (一)参加率低。组织一次视察,代表参加的能占整个代表总数的20%-30%,就相当不错了,而且普遍反映领导干部和企业家代表参加活动少之又少,有的甚至两三年不参加一次代表专业组活动。

  (二)题目大。分组内容不太贴近代表的职业、专业和感兴趣的问题,也就是“打呼隆”,抓住谁是谁,工作没有全盘考虑,不深入。

  (三)场面大。陪同人员多,都是事先安排的内容代表想看的看不到、不让看,不便于代表接触群众,了解真实情况。

  (四)集体化。基本上是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统一组织,听汇报,看项目,吃住行都是集体化,代表个人没有自主性、主动权。

  二、代表活动开展效果不高的原因分析

  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的原因:

  (一)代表产生的机制不健全。缺乏竞争机制,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缺乏对代表资格条件的规定。对代表构成的规定不够科学合理。

  (二)制度落实不到位。代表工作制定落实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有的制度形同虚设,真正起作用的不多;有的制度内容与实际情况相脱离,不适合代表活动。

  (三)人大机关服务不到位。常委会对代表小组或代表个人活动的指导不够;组织城镇代表参加活动多,邀请农民代表活动少;发号施令指挥多,具体帮助指导少;蹲在机关多,下基层调查少。

  关于人大代表自身的原因:

  (一)不能执行代表职务。主要是代表自身素质不够高,表现在调查能力欠缺,表达能力欠缺,协调能力欠缺。因此,他们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总是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不愿执行代表职务。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代表认为,只要干好本职工作就是称职代表,有的把当代表看成是上级或领导对自己的一种奖励,他们在思想上缺乏履行职责的主观愿望和内在动力,在行动上忙于自身工作,对代表活动基本不参加。

  (三)不敢履行代表职务。主要是代表履行职务环境不宽松。有的地方党组织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够;有的国家机关人员缺乏人大意识、公仆意识,不注重人大代表的权利,阻碍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有的单位和群众,受传统权力意识影响,习惯用党政领导职务权衡领导权力和地位,轻视人大代表作用,这在不同程度上挫伤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有的害怕打击报复,于是代表发言时,讲成绩洋洋洒洒,讲问题吞吞吐吐,提意见马马虎虎。

  三、对开展代表活动的几点具体建议

  (一)代表活动的双向选择。代表小组或代表个人可以提出题目,自主进行视察和调研,但必须提交视察和调研报告。代表也可根据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题目,选择后分组开展活动。

  (二)代表活动的组织及方式方法应从过去的集中型、集体式逐步向小型分散,适应代表个性化转变。代表活动时间以会议年度为跨度,在一年的时间内,什么时间开展活动,由代表自行决定。

  (三)代表小组或代表自行组合,要开展什么活动,需要人大机关提供哪些协助和服务,可申请备案后自主进行。活动后费用据实报销,或者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四)代表活动实行告示制。每年公示一次代表开展的活动人、活动内容,实行备案,定时总结。

  四、改进代表活动的方式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必须为他们搭建平台,提供载体,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形式和有效载体,对发挥代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指导,突出抓好代表小组活动,按照便于组织和就近开展活动的原则,合理划分代表小组,选拔和民主推荐好组长,从组织上保证代表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要建立健全代表活动的各项制度,不断规范代表活动行为,增强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实效。要选好题目,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调研和工作评议等活动,改进活动方式,注意实效,努力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三要进一步探索和创新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的新途径,组织人大代表每年开展一次“五个一”活动,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围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参加一次执法检查;围绕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参加一次视察、调查;围绕人民群众致富,为人民群众办一件好事、实事;围绕履职为民,联系一次选民。通过组织开展活动,把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体现在自己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作者: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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