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实行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

2008/8/12
 

       日前,管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王志余、刘晓秀、徐长发从西大街人大工委主任李金平手中领到了一本人大代表履职手册。至此,这个区184名人大代表实行履职登记工作全面铺开。

       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要填写在登记本上,按受检查和监督,这是管城区人大常委会增强人大代表责任意识,强化履职意识,切实解决“当代表积极,履职不积极”症结的新举措。

       翻开管城区人大常委会印制图文并茂的人大代表履职手册,庄严清新的气习扑面而来,除了有人大代表必须学习掌握的《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之外,登记的内容主要分为人代会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两个部分10项内容。其中人代会期间的工作包括会前走访选区选民,准备参加会议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分团审议、讨论及发言情况;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条目情况等。闭会期间的活动包括参加代表组活动次数及内容;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活动情况;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或参加有关社会活动情况;参加代表学习情况;联系原选区选民,反映群众意见情况;本人在本职岗位上为市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等。

       代表履职情况由代表个人登记保存,当年12月底先交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组、街道人大工委填写评鉴意见,再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审定,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常委会审议后,将登记情况向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通报以示表扬或批评,并存档备查。代表履职情况将作为代表评先选优和连任的重要依据。□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作者:管城区人大常委会 石一骅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