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 强化监督职能 讲求实效 促进城市发展

2009/2/13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发展迅猛,广大市民对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紧跟时代步伐,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严格执行《监督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确定工作监督重点。本着“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谐监督、服务监督”的原则,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监督工作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取得了好的效果。

        一、围绕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实行重点监督

        城市防汛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我们长期关注防汛问题,每年进入汛期,坚持有计划地实行重点监督。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方面欠帐太多。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不配套、基础差,市内排水管网覆盖率低,排涝能力小,城区积水问题严重;市内河道,防洪明沟、渠淤积影响排洪;特别是城中老城区部分危房和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部分人防工程,年久失修,排水不畅,汛期极易造成塌方,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防患于未然,市人大常委会魏深义副主任带领工委同志及早就防汛工作约见规划、房管、市政、人防等部门领导,了解我市城市防汛准备情况,提出城市防汛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前着手防汛视察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防汛视察方案后,66,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带领及市政、房管、人防等政府部门负责同志陪同下,对我市城市防汛工作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了管城区南关大街人防工程、南大街房管局直管公房危房,金水区健康路七中路口积水改造点等处,提出了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安全第一、完善应急体系,及时排除隐患等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第53次主任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防汛准备工作的情况汇报。我们依照主任会议精神,结合市政府汇报和视察报告及常委会委员及代表意见建议,提出主任会议审议意见。指出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从思想上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准备;提高广大市民的防汛意识,加大防汛资金的投入,自觉维护防汛设施;制定科学的城市防汛规划,将城市防汛纳入城市建设管理中;做好城市防汛基础设施排查,做好应急预案,确保险情及时排除。同时将主任会议审议意见下发给市政府有关副市长、市政府和城建相关管理部门,并对办理工作进行了跟踪询问、检查。

        二、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有效监督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去年101日颁布实施,我市城市养犬管理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条例实施初期,登记注册、强制免疫及缴纳管理服务费用工作起色较大,违法养犬查处进展顺利,市政、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认可。然而08年以来,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犬只登记免疫办证工作迟缓,违法养犬查处力度不够,流浪犬只收容滞后,犬只袭人、扰民,破坏环境等大量问题。人大代表对此反应强烈,群众意见很大。管理与执法出现脱节,违法犬只反弹,部分市民怨气较大,对条例的执行力提出疑问。这些问题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郝建生主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犬只管理执法问题,多次了解情况,提出指示。44,郝建生主任专门召集工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政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座谈,针对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配合,通力合作,共同管好犬只;市区联动,三级参与,政府配合,作好执法检查,为创建文明城市作贡献”的重要指示。会后,工委按照郝主任指示精神,及时研究部署执法检查事宜,制定出详实的执法检查方案,经主任会议批准,自5月开始,由工委组织在市内五区范围内,开展对《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57,工委组织召开由市政府秘书五处、市法制局、市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市内五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负责同志参加的执法检查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排部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为使参加视察的人大代表能够对执法检查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提出有针对性的好的意见和建议,工委提前10天通知李刚、王中朝、陈蕾、李剑铭等7名人大代表,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犬只登记管理、无证犬只查处难等棘手问题进行调查、暗访。代表们以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精神,深入社区、街道、住户了解情况,掌握了大量原始资料。

        58519,市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市内五区人大常委会依照市人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检查条例的宣传贯彻,犬只登记注册、强制免疫、缴纳管理服务费用;违法养犬查处、违规、流浪犬只收容管理情况,边检查、边整改,取得了一定效果。

        51516日,魏深义副主任带领由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调查组,到市政局和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市行政执法局调研。调研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犬只登记免疫办证工作迟缓,违法养犬查处力度不够,流浪犬只收容滞后,犬只袭人、扰民、破坏环境等问题。实地查看了中原区纺专社区,听取了中原区、社区负责人、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市行政执法局及市内五区执法部门犬只管理执法情况汇报,座谈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调查组吸纳了大家所提“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调动街道办事处、社区、楼长基层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激励机制”等意见和建议。

        其后,魏深义副主任带领工委组织部分全国和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视察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现场察看了市政局犬只登记注册情况、缴纳管理服务费用情况;市动物园无证犬只、流浪犬只收容情况,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市政府贯彻执行《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工作情况汇报,提出了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调查暗访,各区自查自纠,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一系列监督形式,查明了条例执行难的问题和症结,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引起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力的推动了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广大市民普遍关心问题的解决。

        三、围绕城建、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实施强力监督

        近年来,移动电话、因特网的发展普及迅速,新的通信变革给广大市民带来较大便利,传统通信方式受到了较大冲击。由于旧城改造、都市村庄拆迁等原因,一些原有的邮政信报箱(间)被拆除,未能及时得到补建;一些新开发的住宅项目,没有按照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邮政信报箱(间)建设;一些旧的“大杂院”由于年久失修,部分邮政信箱(间)毁损严重,新的邮政信箱(间)设置标准不一,杂乱无章。这些问题给广大市民邮件、包裹的发送收取,带来了许多不便,市民意见较大。人大代表对此问题所提意见和建议,引起了我们的关注和重视,市邮政部门多次就此问题向工委汇报,请求协调推动政府部门加快问题的解决。

        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河南省邮政条例》(简称“一法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按照执法检查主要针对“一法两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邮政信报群(间)建设的落实情况;邮政设施规划与建设落实情况;邮政企业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的内容,我们对检查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要求市政府各相关委、局及市内十二个县(市)区,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验收,认真整改,迎接省人大的执法检查。中原区人大常委会行动迅速,及时召开由区政府、建设局、邮政局、房管局、市政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参加的“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制定了“一法两条例”检查方案,及时总结各阶段邮政信报箱群(间)新建及补建情况,出台了加强城镇居民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意见的通知;以目标管理方式,明确了邮政信报箱群(间)新建、补建的范围和要求,区信报箱安装率达23﹪,列市内其他各区之首。区人大常委会还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实地查看绿都城小区、威尼斯小城小区、六厂前街1号院等地报刊亭及中原区邮政局营业厅等现场。

        74,我们在中原区组织召开由市内五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及市邮政局、各区邮政部门参加的“一法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座谈会。要求各区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发挥人力、资源、资金、区位优势,推动工作开展;抓住典型,推广经验,加快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规范邮政行业的服务行为,完善邮政行业的服务设施,推动“一法两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反邮政法律、法规行为,切实解决制约我市邮政行业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我市邮政行业营造好的法制环境,推动我市邮政事业的发展。

        实践证明,人大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社会普遍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形式,监督工作才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才能切实解决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促进城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才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促进中原崛起,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作者:孟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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