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6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赵 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对《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请予审议。
一、报告的起草和修改过程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是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三化两型”城市建设召开的一次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郝建生主任代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大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将对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市人大常委会今后和2009年的工作提出建议,因此,起草好一个高质量的报告非常重要。常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报告的起草工作,2008年10月底,郝建生主任、白红战书记专门召集研究室全体同志,部署报告起草工作,对报告的起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报告起草过程中,郝建生主任、白红战书记多次听取起草情况汇报,并就有关问题作出指示,及时指导。经过近两个月的紧张准备和起草,形成了报告征求意见稿。
元月初,研究室将报告征求意见稿发送常委会领导、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寄发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2月3日、4日,白红战书记、王旭彤副主任分别主持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工作报告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报告的修改提出要求。
根据归纳汇总,各方面共对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近50条(处)。研究室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吸纳,对报告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形成了提请这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草案。
二、报告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由于报告要对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对市人大常委会今后和2009年的工作提出建议,因此,相对于人代会例会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在内容和结构上都稍有不同。
(一)关于报告的结构
报告在总体结构上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的回顾和经验总结;第二部分是对市人大常委会今后和2009年工作的建议。
(二)关于报告的主要内容
报告第一部分对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的回顾,主要对常委会五年来的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
在立法工作上,常委会坚持立法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第一要务,保障科学发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五年来共完成立法项目38项,其中制定地方性法规19项、修订17项、废止2项,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在监督工作上,常委会坚持围绕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着力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五年来先后听取审议市“一府两院” 专项工作报告58项,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报告15次,对59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上,常委会坚持“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原则,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和城市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67项决议、决定,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在代表工作上,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坚持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人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
在自身建设上,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基础,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为常委会依法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报告第一部分在总结回顾常委会五年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了努力的方向,深刻总结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报告第二部分对市人大常委会今后和2009年工作的建议,提出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努力方向,明确了常委会2009年的主要工作。本部分对常委会2009年工作的建议,是根据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建议增加的,这样,就使报告的内容更加完整,目标更加明确,报告的指导性和方向性更强,在体例上也有所创新。
以上说明,连同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