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张学军等5名同志职务的议案

2009/7/13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任命:
  张学军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郑友军同志为郑州市司法局局长;
  王万鹏同志为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提请免去:
  刘金柱同志的郑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广国同志的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赵建才  
  2009年2月4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