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免去丁国栋、赵向军法律职务的议案

2009/10/29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经研究提请免去:
  丁国栋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向军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1、提请免去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略)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新生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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