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情况的报告

2009/10/29
 

——2009年6月23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保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郑州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郑州市残疾人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郑州市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52.42万,残疾人占全市人口的比例为7.2%。各类残疾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7.68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4.65%;听力残疾11.9万人,占22.7%;言语残疾0.8万人,占1.52%;肢体残疾15.86万人,占30.25%;智力残疾3.14万人,占5.99%;精神残疾3.6万人,占6.88%;多重残疾9.44万人,占18.01%。
  二、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
  近年来,郑州市残疾人事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残疾人服务的观念,不断增强创新能力,残疾人就业、康复、组织建设等基础工作成效显著,残疾人生活状况显著改善,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发展大局
  过去的五年,是郑州市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融入大局、打牢基础、扎实推进的五年。市委把发展残疾人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市人大加大对“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向前发展;市政协多次对残疾人工作进行视察,政协委员积极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市政府及各部门切实承担起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主要责任,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规划、兼顾特点、协调发展,为保持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对发展残疾人事业作出具体规划,提出明确要求。2006年,市政府批准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十一五”规划,将残疾人工作进一步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强调完善各项保障制度,要求各级财政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2007年,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部门职责,残工委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市政府近年来均将扶残助残项目纳入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之中: 2007年至2009年连续三年将残疾预防基础性工作之一的白内障复明工程列入十件实事;2009年,除白内障复明工程外又将低保家庭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5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为“无劳动能力、无抚养人或者抚养人不具有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发放补助等三个残疾人直接受益的项目被纳入为民承诺的十大实事。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发展迅速,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享受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拓展了空间。所有这些,极大地推动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为广大残疾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质量和生存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五年来,郑州市残疾人事业坚持以政府主导,残联组织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逐步发展成为包括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预防等领域广阔的综合性社会事业,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是实施重点康复工程,社会化康复体系不断完善。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全市各级政府加大康复服务的投入,完善工作网络,努力扩大康复服务面,基本形成了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建立了残疾人康复中心;以开展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为契机,加大社区康复设施的改造和康复器材配备力度,建立了社区康复员队伍,乡镇、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水平普遍提高。通过实施各项重点康复工程,五年来,全市共有55675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其中,白内障复明、精神病防治和听力助残、普及型假肢等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尤其是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残联认真组织,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整个活动自启动以来,进展顺利,截止今年五月底,全市已免费实施复明手术35000例,受到了市民的普遍赞誉,促进了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是加大扶贫工作力度,逐步形成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各级政府切实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到大扶贫之中,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帮、包、带、扶”活动,对城镇贫困残疾人帮助落实低保政策,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将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全市各级残联、扶贫部门针对残疾人特点,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五年来,全市共扶持37600残疾人脱贫解困。通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采取救济、补助、供养等措施,21034特困残疾人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贫困残疾人下降了40.32%;市财政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实施危房改造项目,430户农村残疾人改善了居住条件。
  三是残疾人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市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切实将特殊教育纳入“十一五”教育规划和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和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链初步形成。在全市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各县(市)、区均建立了特殊教育机构(学校),盲、聋、智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0%以上。残疾人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中州大学、郑州师专、郑州电大、郑州职工大学等市属高等院校以及黄河科技大学均开设特殊教育学院(系、班、专业)。全市广泛开展扶残助学活动,组织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等各类扶残助学项目,近几年,累计投入资金130万元,受益学生达2600名。
  四是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五年来,市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法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了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无障碍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加大对各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级残联都设立了专门的信访机构,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在全市建立了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援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各级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全市各级残联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五年来,我市未出现一起残疾人进京、赴省集体上访事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
  五是积极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全市各级政府和文化、体育部门出台更多措施,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服务。郑州市及各县(市)、区图书馆都开辟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并为视力残疾人提供各类读物。郑州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及各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均设立了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并经常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类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创编残疾人艺术精品,每四年举办一次残疾人文艺汇演,发现和培养优秀艺术人才。一批批来自各个行业的优秀特殊艺术人才脱颖而出,在国内外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由我市专家编导的残疾人舞蹈《牵手》在中央电视台舞蹈大赛中获得银奖;中州大学聋哑学生表演的舞蹈《手舞四季》在去年全国舞蹈大赛中获得我国舞蹈界最高奖“荷花杯”三等奖。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每四年举办一次残疾人运动会,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近年来,我市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上共夺得36枚金牌、12枚银牌和7枚铜牌,其中,在近两届残奥会上,我市选手获得了10枚金牌、3枚银牌、2枚铜牌,并多次打破世界纪录,为祖国赢得了荣誉。
  六是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残疾人事业的影响不断提升。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列入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通过在电台、电视台等各种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进行专题宣传。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盲人节”、“聋人节”等各种残疾人节日,组织开展“法律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手语推广”等活动;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增设手语翻译,帮助聋哑选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全市各级新闻媒体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人道主义思想广泛传播,“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深刻变化,残疾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受到尊重和保障。
  七是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残疾人服务网络。市政府认真贯彻《残疾人保障法》,不断完善全市各级残疾人组织机构,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以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为重点,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体系;全市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都建立了残疾人协会,并配备有残疾人专职委员,目前,全市各级残疾人组织形成了一支3500人左右,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市、县两级残疾人联合会还成立了肢残人协会、盲人协会、聋哑人协会、智力亲友会和精神亲友会等五大专门协会,进一步充实了各级残疾人服务工作的力量,专门协会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八是残疾人自身素质明显提高,自强不息精神得到弘扬。 广大残疾人乐观进取,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参与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成为自强不息的模范。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自食其力,其中一部分人勤劳致富。一些优秀残疾人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一些优秀残疾人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有的还走上了领导岗位。
  (三)贯彻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创新形式,拓展残疾人就业、培训渠道
  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生存之本,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利于减轻社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深入贯彻《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围绕残疾人就业问题,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个体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2005年,郑州市正式实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征和财政代扣,各级残联严格执法,措施得力,实行代征、代扣制度以来,没有一家用人单位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每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数千名,按比例安排就业成为了我市残疾人就业的主要渠道,五年来,郑州市共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2000多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连年翻番,从2005年的1000多万元,猛增到2008年的6000多万元。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除8%上交省残联作为调剂基金、8%作为地税部门代征经费、市财政调剂30%用作其他项目以外,剩余资金均严格按照《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规定用于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就业或个体经营等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是残疾人个体就业工作。为全面促进我市残疾人个体就业,2002年出台了《关于在全市统一使用〈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的通知》, 为有意愿从事个体就业的残疾人办理《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大力提倡、鼓励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工商、税务、卫生、市政等部门,严格落实各项费用减免,并强化残疾人个体就业的管理与服务。截止2009年5月份,全市共为残疾人办理优惠证2000 余个,分别涉及餐饮、服装、零售、卫生、音像、摄影、修理、盲人按摩等诸多行业。
  三是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适应社会岗位需求,促进残疾人就业,我市建立了完善的职业培训网络体系,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和确定郑州市职工大学、郑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郑州市电大等10所院校为我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点,对残疾人开展电器维修、电焊、汽车修理、电脑、小食品加工、玉雕等30余个专业的免费培训。特别是注重市场调查,结合就业形势开设了一些专业培训,如电动车维修、手机维修、盲人网上开店、特色种养殖等专业培训,培训内容更加丰富,培训后就业率得到提高。五年来,全市培训残疾人15000余名,经过培训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了85%。   
  四是残疾人职业介绍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积极地就业政策促进下,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咨询体系,成为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我市专门建立了郑州市残疾人职业介绍场所,形成郑州市残疾人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开放性、流动性、市场化运作模式,并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努力拓宽残疾人职业介绍渠道,引导残疾人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帮助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尽其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五年来,“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及保障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残疾人就业还没有得到全社会充分重视,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接纳残疾人就业的认识不高、配合不好、支持不够。一些企业强调用工自主权,往往以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来推卸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责任,不愿招收残疾人。城市在岗的残疾人职工中,由于文化程度低、专业技术弱,在就业岗位竞争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下岗、失业成为普遍现象,再就业更是一大难题。
  二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依然不够理想。从历年来实际征收情况来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依然不能做到应收尽收。根据现行的征收办法,各级残联对企业没有一定的约束力,对那些不及时报送数据的企业,各级残联缺乏相应的制约手段,影响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公平和公正性。另外,从企业方面来讲,一些企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略了作为一个社会主体所应承担的起码的社会责任,对残疾人事业置身事外,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安置残疾人,并拒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是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依然滞后。近年来,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和覆盖率大幅提高,城区内建成的街道基本都铺设了盲道,路口交通语音提示系统的加装工作全面铺开,新建公共设施大多能按照无障碍标准设计、施工。但是,占压、挤占盲道的现象依然突出,盲道铺设仍存在不规范现象,部分已建成的建筑物、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迟缓,信息无障碍建设滞后,全社会无障碍意识有待提高。
  四是基层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残联普遍存在着编制少、经费不足的现象,部分县(市)、区残联机关编制没有按规定解决行政编制。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人员编制较少,以及差供的财政供给方式不合理,极大制约了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服务的能力,已经不能适应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以及康复、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需要;部分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迟缓,不能为当地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打算
  今后几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推进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战略机遇期。郑州市残疾人事业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宣传力度。加大宣传频率、创新宣传形式,把注重法制宣传与注重实际效果结合起来,把创新形式与拓宽内容结合起来,把城市宣传与农村宣传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残疾人生存状况及自强不息精神,树立残疾人先进典型。通过宣传,引起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视,使全社会进一步关心、关注、支持残疾人事业,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按照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将残疾人切实纳入城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重点推进困难残疾人专项生活救助措施,确保贫困残疾人、低收入和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使社会保障成为残疾人基本生活稳定可靠的安全网。
  三是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改进对残疾人的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以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将残疾人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大局,加强服务机构、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服务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倾斜,建立残疾人服务体系的基本格局,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着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继续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环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拓宽残疾人就业和培训渠道,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广泛就业,增加残疾人收入。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政府要对报批的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等建设项目认真审查,对没有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规划的不予审批,以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重症残疾人的社会救助,适度提高特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根本上提升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崇高而艰巨的事业,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法一办法”的深入贯彻,不仅有力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推动了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广大残疾人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通过不懈的努力,使残疾人事业不断蓬勃发展,使广大残疾人能够共享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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