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9/1
 

(2009年8月28日)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龙同胜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2人,以38票同意、0票不同意、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我市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使农民医疗负担有了较大程度的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有了较大改善,对农村卫生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会议认为,我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机制还不完善、基层医疗队伍培养仍需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管理有待规范等。针对以上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建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稳定投入的增长机制。要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纳入政府经常性财政预算,认真贯彻新医改方案,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完善财政供给,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
  二、加快农村基础医疗队伍的培养。政府应尽快研究制定相应政策,采取得力措施鼓励、吸引大学生到基层医院就业。切实改善农村技术骨干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稳定农村卫生队伍。组织城市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在职卫生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推进乡村卫生规范化管理工作。建有中心卫生院的乡镇,要准确把握功能定位,实现村卫生所行政、业务、财务、药品、人事统一管理,村医实行聘任制。尽快建立多层面参与的村级卫生服务工作监督考核考评机制,理顺管理关系,明确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逐步推进村医负责制,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各县(市)区应充分考虑现有卫生资源、城乡患者结构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一规划,节约土地,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就医。
  五、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向市政府交办、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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