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9年10月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

2010/1/22
 

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胡  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常委会议汇报由政府部门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2009年,是市人大常委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履职的第一年。新领导班子对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以来,交由市政府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总计554件(含议案转作建议办理166件,闭会建议9件),总件数再创新高。其中市政建设类191件,占34.5%;财贸金融类94件,占17 %;工业交通类52件,占9.4%;农林水类45件,占8.1%;科教文卫类80件,占14.4 %;政法及劳动人事类92件,占16.6%。截至10月15日,代表在会议期间所提建议545件建议全部办结;闭会建议办结5件,其余4件正在抓紧办理。根据收到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统计,代表表示满意的491件,占89.3%;代表表示基本满意的55件,占10.0%;代表表示不满意的4件,占0.7%。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确定的20件重点督办建议(含议案转建议),全部由市政府负责承办,业已办理完毕,征询意见结果代表表示满意的18件,占90%;基本满意的2件,占10%。
  按照办理结果和规定统计标准,已经办结的代表建议分为以下四种具体情况:
  1.代表建议当中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32件,占总件数的24%;
  2.所反映的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58件,占总件数的65.1%;
  3.所反映的问题因各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47件,占总件数的8.5%;
  4.代表所提建议因条件不具备,留作参考的13件,占总件数的2.4%。(见附表)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于今年3月7 日圆满闭幕。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包括议案转建议)557件,其中拟由市政府承办的545件。会后,市人大选工委对代表建议进行了整理编录,于4月2日召开转办会议。张建慧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参加会议,接受了今年的办理任务,并且表示一定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同时要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强调建议办理重在落实,要千方百计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转办会议后,市政府承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正式铺开。
  二、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工作情况
  1.认真核对,及时调整,准确转办。市政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办公厅督查室具体落实。为了保证每件建议都能按照代表的意愿和要求进行办理,办公厅督查室在接受办理任务后,依据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对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拟办意见再次逐一审核,个别因为机构变动、职责更改需要调整承办单位的建议,要及时进行修正。特别是内容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建议,更要反复审读,认真定位,避免出现误转、漏转,保证办理工作第一环节准确无误。审核完毕后,办公厅督查室报请市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在规定时限内将建议件逐一分转各承办单位研究办理。
  2.下发文件,明确办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于办理工作,市政府每年都要专门发文进行统一安排部署。今年3月20日,在市人大转办会议召开之前,市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郑政办〔2009〕10号“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将文件下发到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明确办理工作的意义、作用和总体要求,以及办理程序、完成时限、复文格式等各项具体规定,为开展办理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文件还要求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办理工作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具体分管,切实保证组织、人员落实。
  3.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推动办理工作开展。转办结束后,建议办理工作逐步展开。根据工作需要和既定安排,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于5月20日联合召开2008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表彰大会,会议概括总结了去年的办理工作,对涌现出的30个先进单位、40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同时对2009年的办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力促办理工作开创新局面。胡荃常务副市长参加了会议,并在讲话中对所有承办单位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鼓励全体承办人员学先进、赶先进,以更高的标准圆满完成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任务。
  4.坚持实行市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与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系。
  几年来,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坚持实行了市长定期接待人大代表制度。今年3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还专门下发了“关于2009年市长接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动日安排的通知”(郑政办文〔2009〕28号),明确了接待时间、地点、方式、议题等。赵建才市长、胡荃常务副市长都先后参加了接待活动。市长与代表面对面直接对话,充分体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对各承办单位搞好办理工作率先垂范,起到了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参加接待活动的代表对这种方式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5.开展“公开办理100件建议提案”活动,加大解决问题落实力度。从今年开始,为了更好地适应人大、政协工作新形势的要求,更多地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具体问题,市政府秘书长张学军提议结合“市政府办公厅制度建设年”活动,市政府办公厅在认真征询市人大、市政协意见的基础上,选择了100件反映市民群众关心问题的建议、提案进行公开办理,要求面商率、办结率、落实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全部达到100%。通过公开办理,引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机制,促进代表、委员反映问题的落实解决,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充分发挥建议、提案应有的作用。100件公开办理建议、提案目录公布后,引起了较为广泛的关注。各相关承办单位对公开办理活动高度重视,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安排落实。有些已经答复完毕的承办单位再次邀请代表、委员“回头看”,一方面汇报新的进展情况,另一方面加强了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8月上旬,市政府对公开办理活动组织了专项督促检查,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关领导和部分代表、委员共同参加了检查,对活动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6.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办理队伍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
  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过程中,我们始终注意加强队伍锻炼,努力使全体承办人员能够不断适应各种新情况、新变化,保证满足工作需要。比如人代会期间,市政府办公厅都要安排承担办理任务比较多的承办单位负责人员上会服务,一方面共同做好建议的分类整理并拟定转办意见,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大会平台,通过广泛的接触,更多地了解代表的愿望和初衷,为办理工作打好基础。再比如对于代表反馈意见不满意的答复,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承办单位重新办理,要求承办人员以更加负责的态度和更加饱满的热情,进一步加强沟通,倾听诉求,只要有一分可能,就要尽到最大的努力,争取代表最终的满意,或者对工作表现的首肯。很多承办人员正是在这种反复的过程中和代表之间加深了理解,增进了感情,工作上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另外,我们还注意学习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年内,组织部分承办单位赴长春、哈尔滨等地进行了考察,开阔眼界,增广见闻,促进工作开展。
  三、办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经过各承办单位和全体承办人员的共同努力,市人民政府按时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交给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在办理措施上进行了新的探索,工作力度逐步加强。但是经过认真总结,我们认为政府部门的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1.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千方百计提高建议反映问题的解决落实率。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终取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满意,而要想获得这个满意的结果,前提是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圆满、妥善的解决。近年来, 市政府不断加强在这方面的努力,代表满意度逐渐提升,但是从办理结果还是可以看到,代表建议当中所反映的问题完全彻底落实解决的比例还不高,也就是属于“A”类的件数不多,而正在解决或已经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数占一半以上,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人大代表对政府部门的要求越来越高,全体承办人员不能有丝毫懈怠,只有加倍努力工作才能不辜负他们的期望;另一方面也说明通过全体承办人员的积极争取,“A”类件数还有很大的提高和上升空间。只要我们深入挖潜,充分发挥承办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积极创造条件去解决问题,就能够不断增加“A”类件数的比例,从而赢得分量更重的代表满意度。
  2.加强督查催办力度,保证建议办理的时效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严格的时限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内容送达代表手中。大部分承办单位都能按时完成任务,但也有个别单位因为种种原因拖延迟滞,影响办理工作整体进度。今后,市政府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严格规定,明确要求,对没有如期办结的承办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人大代表反映意见比较集中和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3.完善工作细节,提高整体质量。建议办理重在落实,但是一些细节问题对承办单位形象和工作成效的影响也不容忽视。比如有些承办人员在与代表的沟通方式上,还仅仅满足于公文来往、电话联系,没有做到面对面直接交流,难以收到十分良好的效果。今后凡条件允许,承办人员都要主动上门,特别是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必须当面征求意见,确保取得代表满意。另外,在复文格式方面,个别单位使用白头文件,甚至不加盖公章;还有的答复文件标题错误,称谓混乱。这些都要求全体承办人员认真对照市政府明确的统一标准,加以避免和克服,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使命神圣,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不渝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更加务实,更加勤奋,努力为我市“三化两型”建设和“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附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重点督办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2009年度20件重点督办建议,全部由市政府承办,内容涉及22个部门和单位。各承办单位按照市人大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按时完成了办理任务,代表满意率100%。现综合汇报如下:
  1.兰海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行政管辖与户籍不相一致问题的议案”(转建议A091号)
  建议当中所反映的问题个案主要牵涉淮河路派出所、办事处与汝河路派出所、办事处因局部区划调整以及历史原因所致部分单位和居民行政、户籍管辖不一致,影响区域内单位、市民生产、生活,且各县区结合部大多存在类似情况,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进行统一排查,彻底解决这一矛盾。市公安局已进一步摸清了上述存在不一致现象范围内的单位、居民构成,下一步,将在适当时机,组织规划、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按照代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最终依据有关规定逐一解决类似问题。
  2.郑明珠代表提出的“关于把部分康复费用纳入医保的建议”(B180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目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的“三个目录”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均由国家统一制定。我们在执行当中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政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年来,医保改革步子也相应逐渐加大,我们将会就建议内容抓紧组织专题调研,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相信随着新医保政策的日渐完善,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险服务。
  3.任慧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退休员工与原所在企业医保挂钩的建议”(B345号)
  目前,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也就是说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水平决定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医保基金透支,财政是不予补贴的。另外,一般情况下,在职职工发病较少,退休职工发病较多。如果取消退休员工与原单位的医保挂钩关系,有可能导致一些企业借故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将责任转移给社会,从而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影响医疗保险制度本身。要解决建议当中反映的问题,也只有随着医保改革的日渐深入和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创造条件,逐步落实。
  4.巩玉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服务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议案”(转建议A032号)
  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商贸服务业发展,并通过服务业的发展繁荣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近年来,我市利用交通、区位等优势,积极推进服务业和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2009年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682.3亿元,同比增长12.6%。2006年,郑州市委、市政府即组织编制了《郑州市“十一.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为郑州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绘制了蓝图。《郑州市现代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正在积极进行前期筹备。另外,委托国际知名咨询公司对我市商贸城建设发展重新定位,编制《郑州市现代化商贸城建设总体规划》(2009—2020)。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制定了拉动农村消费等17条具体措施,设立了5000万元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下一步将积极发展新型消费模式,培育标志性商业企业及相应业态,同时加快建设现代物流中心,打造中部会展之都和中国会展名城。为加强领导,今年4月10日,成立了郑州市现代服务业建设工程指挥部,胡荃常务副市长任指挥长,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5.张淑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区专业批发市场改造步伐的议案”(转建议A076号)
  我市专业批发市场发展至目前,确实亟待理出头绪,廓清思路。由于没有上位法的支持,郑州市人大在2005年中止了《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市委、市政府委托国际知名咨询公司正在编制的《郑州市现代化商贸城建设总体规划》(2009—2020)近期即将完成,其中包括商品交易市场方面的内容,将为我市专业批发市场的发展明确方向、提供依据。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今年4月10日成立的现代服务业建设工程指挥部,由常务副市长胡荃任指挥长,主管商业的薛云伟副市长任副指挥长,各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专业批发市场改造中的各项具体工作亦将纳入指挥部日程当中,渐次展开。
  6.禇玉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学校建设,促进教育快速发展的议案”(转建议A113号)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大中小学校建设步伐,但因欠帐多、需求增长过快,这方面的压力仍然比较突出。2006年3月1日实施的《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及2007年9月1日施行的相应的《实施办法》,对学校规划、建设审批和经费问题都作了专门规定。市政府编制的《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06—2020)》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条例”(包括“实施办法”)和“规划”为我市学校建设提供了明确的原则和依据。今后的重点是要坚决落实“条例”和“规划”内容,努力解决学校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加快各项工作进度,保证市民群众享受到应有的良好教育,从而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7.王桂堂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鼓励科技创新,增强我市产业竞争力的建议”(B070号)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十五”以来,郑州市相继成为国家区域技术创新试点城市、国家制造业信息化重点城市,2002、2004、2006年三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称号,2008年首次跻身“中国城市综合创新力50强”。目前,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基础上,正在进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2008年,全市科技贡献率达到5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8个百分点。今后,我市将继续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新建一批企业研发中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大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力度,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济;实施创新人才建设工程,培育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的创新发展环境;实施创新主体培育计划,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努力促进我市成为名副其实的科技创新城市,增强产业竞争力。
  8.虞婕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市政府加大对中医事业扶持力度的议案”(转建议A005号)
  截至2008年10月底,我市共有中医医疗机构151家,其中三级医院2家,二级医院15家,一级医院30家,门诊部及诊所103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三级中医服务网络。全市中医机构共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10项。近期,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予以扶持,这将极大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按国务院文件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使我市中医药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关于郑州市中医院迁址或新建病房大楼的建议内容,市政府卫生部门已安排了专题研究 ,下一步将进行具体论证,争取尽快确定方案。
  9.郭照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B084号)
  为确保全市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消除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郑州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开展了一系列检查、整治行动。教育部门认真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市卫生局认真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食堂、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摊点、餐饮摊点卫生监管,依法核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时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各类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发上述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核发食品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查处食品生产单位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生产食品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今后,各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管,结合各种形式的专项整治,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与健康。
  10.宋革委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顿治理我市物业管理市场和新老居民小区物业环境的议案”(转建议A078号)
  对代表建议当中关于物业费的问题,市房管、物价部门正在广泛调研,认真测算,争取尽快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水平。与此同时,市房管部门将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市场治理整顿,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氛围,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对物业公司业务内容、经营水平等要严格检查,保证管理到位、服务到位。对业主委员会和居民,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制定完善、规范的《业主公约》,进一步明确权利和义务,合理合法使用所居住的房屋,自觉维护小区整体环境。在时机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市政府将考虑出台更加细化、更具操作性的管理规定,逐步提高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11.朱是西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郑州市垃圾处理厂垃圾污染问题亟待解决的议案”(转建议A084号)
  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确实存在一系列实际问题,如没有对防护距离以内的居民实施搬迁,没有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防护林,渗滤液没有全部进行处理等。下一步,待我市新建或扩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后,现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作为备用场,垃圾处理量会大幅减少,相应对环境的污染影响亦随之降低。但按照当初环评要求,必须对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实施搬迁,这项工作将由市、区、乡三级政府共同研究解决。另外,还要尽快建设50米防护林,起到减轻污染作用。当前,拟在场区内新建沼气发电厂,综合利用填埋物产生的沼气,同时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从根本上治理恶臭问题。对垃圾场业主,将责成其加强管理,改进工艺水平,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和措施,努力把污染降低到最轻程度。
  12.赵烈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法工作的建议”(B196号)
  市委、市政府从战略和经济社会全局出发,积极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并高度重视立法保证。2007年,市政府、郑州警备区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郑政文〔2007〕53号);2009年,市政府又研究通过了《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警备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府还组织编制了郑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在火车站地下连通工程暨大同路人防工程、秦岭路人防工程以及轨道交通网络工程施工组织中,市政府积极探索,深化改革,拓宽了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和盘活了现有人防资源,实现了城市建设和人防事业同步发展。与此同时,市人防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先后完成了《郑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郑州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郑州市社会投资人防工程优惠办法》等规章条例的起草工作,并已提交市法制局按程序进行立法审核。
  13.秦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郑州市非机动车道‘生存空间’的建议”(B189号)
  在新的《郑州市综合交通规划》中,自行车、步行等慢行系统皆为重点内容。《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年2月试行稿)对人行道及自行车道宽度也都有具体规定。但在实际情况当中,确有不合理和不尽人意的地方。为此,市规划部门已经引起注意并正在着手进行调整,比如对嵩山路、伏牛路等道路的非机动车道铺设宽度、路面材质及路口衔接等都采取了相应措施加以改善。今后将更加重视类似问题,尽可能做到合理分配交通资源,缓解人车混乱的局面。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道路资源,加大执法力度,尽力让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各得其所,维持良好的交通程序。其它相关部门也要相互配合,共同构建安全、公平、和谐的城市交通体系。
  14.王桂堂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议”(B004);申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建议”(B307号)
  我市自2006年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首先十分重视产业发展,要求各示范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成立农民合作组织;政府加大补贴力度,加强农民培训工作。在“管理民主”方面,明确要求村庄规划改造方案必须由村民大会通过;要加强村民自治和村民理事会的监督监管;坚持财务公开,增强透明度;还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关于着力创优发展环境,近年来在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流转模式探索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试验并取得了宝贵的经验,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今后,要尽快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加强涉农部门项目协调和资金整合力度,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全面发展。
  在具体政策上,我市新农村建设按照综合整治村(纯农村)、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三种模式实施分类指导。目前,新农村建设管理工作由各级新农村建设指挥部负责,各级政府部门作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
  关于对惠济区城乡一体化试点应给与予一定的优惠政策,要结合实际情况,在今后工作进程当中统筹考虑。
  15.马克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沿黄旅游资源开发的议案”(转建议A142号);禹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郑州北部沿黄文化旅游生态产业带发展的建议”(B291号)
  近年来,郑州市沿黄旅游资源开发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在全市旅游业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目前黄河沿线共有主要景区景点20多个,其中即包括国家4A级景区康百万庄园和自然风光与历史文化相互融合的河洛汇流。下一步将继续抓好沿黄精品景区、精品线路的打造,开发多种黄河主题旅游产品推向市场;同时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在项目建设、配套设施等方面予以倾斜;还要加强宣传推介,特别是省外、境外的促销活动,争取尽快形成沿黄旅游带品牌效应。作为巩义市沿黄旅游资源的开发,自始至终并将一如既往地纳入到整体开发之中,并且因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今后还要继续强化各方面的带动扶持,力促尽快上档升级。
  惠济区位于我市沿黄文化旅游生态产业带的核心区域,建设、发展成果具有示范作用,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加大协调力度,市旅游、市政、交通等部门和区政府要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尽快解决打通文化北路、黄河大堤收费、将沿黄文化旅游生态产业带申请确定为河南省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工程等紧迫问题,保证沿黄文化旅游生态产业带健康发展。
  16.巴顺利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建议”(B102号)
  清真食品管理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民族事务部门长期以来一直予以高度重视,经多年努力,我市清真食品已经形成政府主管、群众监督和行业自律的共管格局。但是随着清真食品市场的迅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民族事务部门正在积极应对解决。关于增设清真食品专门管理机构,市民委一直在努力争取,目前此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关于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培训问题,在市民族事务部门的具体日常工作中,也始终没有间断,今后将根据实际需要,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增强清真食品从业人员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提高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的素质水平。
  17.刘慕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管理节约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开支的议案”(转建议A02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精神,市财政部门强化制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各类经济支出以及出国(境)经费审批、公务用车标准、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会议费数额等,规范和加强行政经费开支管理,同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凡应列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支出项目,必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减少中间环节,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另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综合考评办法,加强对市直预算单位财务全方位的管理、考核。对于追加经费,则更加明确了申请程序、原则和解决途径,要求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8.朱麦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立法的议案”(转建议A172号)
  《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郑政〔2008〕22号)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当年8月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了启动试点,9月份在全市全面铺开,实现了我市养老保险制度“全民覆盖”。此项工作连续两年列入市政府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认可,也得到了全市城乡居民的赞成和拥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已将《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例》列入地方立法五年规划,并通过了第5次常委会议审议。下一步,将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对照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意见,逐步总结、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使之更加成熟,在此基础上争取加快立法工作进程。
  19.高林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郑韩故城应出台保护条例的议案”(转建议A161号)
  郑韩故城是公元前8世纪中叶至公元前230年春秋战国时期郑国和韩国的都城,拥有目前世界上同一时期保存最完整、最高大的城墙之一,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十一.五”期间重点保护的100处遗址之一。《郑州市郑韩故城保护管理条例》已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列入我市地方立法五年规划,并通过了第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随后将开展深入的调研、论证和其它相关工作,争取条例早日出台,对郑韩故城更为有效的保护起到应有的作用。
  20.刘桉银代表提出的“关于把人大信访纳入党委、政府信访大格局的建议”(B149号)
  为加强党委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市建立健全了市信访工作领导机构,市人大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主任为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全市12个县(市)、区有9个人大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主任是本级信访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并将作进一步的规范。人大信访已纳入各级党委的考评机制,同部署、同要求、同对待。2008年,市人大信访室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从更好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的角度出发,人大信访室主任不适宜参加党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多年来,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市人大办公厅的经费保障,包括信访工作在内,预算执行由市人大办公厅统一安排、核算。对于上访困难群众的救助,我市已建立信访救助基金,需要救助的上访困难群众可按程序提出申请。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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