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09年10月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

2010/1/22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院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收到代表建议1件,即周宏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村村民组农村基层政权的司法监督,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议,办理结果于7月20日已答复,代表对建议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一、认识到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人民检察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4月初接到人大建议交办通知后,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战军同志即于4月16日作出批示:由办公室、政研室、预防处、控申处各抽出一人,认真研究并按期答复代表。并强调,主办单位要认真负责、协办部门应积极配合,以确保建议的办理效果和质量。办理中,张检也曾多次过问建议办理情况。由于党组的高度重视和主管领导的工作落实,为建议的办理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真诚主动,赢得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的认可
  在对周宏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村村民组农村基层政权的司法监督,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的办理过程中,承办干警多次同周宏伟代表见面及电话联系认真听取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并反馈办理情况。因《建议》的核心内容与省检察院今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的八件大事其中一件内容相同,目前省院的规范性文件正在论证之中,我院拟在省院文件出台后,依据省院要求,结合郑州实际做好此项工作。经调查,我市金水区检察院2001年就已在部分乡镇成立了预防犯罪工作办公室,成立以来,为基层的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完善制度,保证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近年来,历届人大代表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虽然不是很多,但都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去年四月市检察院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规范了人大代表联络及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对《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贯彻落实。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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