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宪召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0人,以34票同意、1票不同意、5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赵建才市长及胡荃常务副市长都专门做出批示,按照《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的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及时,态度积极,措施得力,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上得到整改。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对预算编制和执行中普遍存在和发生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其原因,积极探索有效地破解方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2009年以来,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决策,加大投资拉动我市经济发展。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数量多、规模大,市审计部门要坚持以真实、合法审计为基础,以效益审计为方向,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三)牢固树立民本审计观,突出强化民生审计。审计部门要坚持以民为本的宗旨,把民生领域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大力开展对“三农”、教育、卫生、社保、就业、救灾、扶贫等社会关心、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加大对故意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力度,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力度,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从严追究领导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二是要加强对部门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其依法理财意识,防患于未然。
(五)抓好跟踪督促整改,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实效。从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目前还有一些尚未完全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要继续加大督促力度,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制度。
(六)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