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朱专兴等39名工作人员法律职务的议案

2010/5/1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
  提请任命:
  朱专兴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司长宪、张中立、王翠平、陈宏钧、郝苗、姚智勇、刘文胜、陈章平、汤涛、樊洪、梁锦、徐新彦、张明辉、赵静、刘蕾、岳永杰、魏亚斐、高双全、刘孟雨、王丽、李森、樊莉、郭奎、聂毅、李默、王长友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国平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提请免去:
  王耀世、丁铁梅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青、李海阔、张志远、孙全友、尹福德、张士荣、黄昌汉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提请批准任命:
  王青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铁梅为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景禹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提请批准免去:
  司长宪的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中立的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康天果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祖伟       
  2010年3月17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