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4日至25日,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旭彤、栗培青、王平、赵明恩、雷志、刘全心、李元法、周长松,秘书长刘焕成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胡荃、市政协副主席王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新生、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9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9名公民旁听会议。
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副市长薛云伟关于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柱关于《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万建中关于《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说明,听取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小组会议认真审议了《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关于接受孙金献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和《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草案)》。
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柱关于《郑州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结果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表决稿)。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孙金献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新任命了5名法律职务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庄严的就职宣誓仪式。
会议结束时,白红战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加强学习作讲话。他指出,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必须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要突出重点,讲求方法,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乐于学习,合格地担当起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重要职责,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中作出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