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7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李连渠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审计局依法对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我市审计工作遵照“监督体现服务、制约体现促进”的科学审计理念,在注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基础上,加大了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力度,加强对有关民生问题的专项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和调查,特别安排了执行相关经济政策情况的审计,积极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保障作用,为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决算审查提供了重要依据。
会议指出,我市审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覆盖面还有待增加,绩效审计工作还需不断探索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应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审计监督。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利用社会审计力量,扩大审计覆盖面,加强对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政策情况、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监督,努力做到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促进制度创新。要加大对体制机制性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创新和完善审计手段,充分运用审计成果,不断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三)落实整改制度。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积极探索有效的破解方法,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使审计成果发挥最大的作用。根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有关规定,今年年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