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7日)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龙同胜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和〈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和《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提高了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完善了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健全了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快了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为优化全市经济结构,促进我市跨越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指出,我市在贯彻“一法两条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宣传面不够广泛,专利成果转化率比较低,财政预算未单列专利专项经费,专利投入与经济发达地区还有不小差距。针对这些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一法两条例”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深化“一法两条例”的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学法用法,使专利权人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加强“一法两条例”的贯彻落实。市、县两级政府要对专利专项经费实现财政预算单列,并逐年增加;要将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纳入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加强对专利申报的引导和奖励;要把科技工作的重心放在专利的发明和转化上,进一步强化企业在专利工作上的主体作用,使更多的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专利代理行业的管理,着力培育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通过支持试点基地建设、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和对企业指导,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建设,进一步促进专利成果转化。
四、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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