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2010年10月26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2010/11/1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龙同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身体健康。自去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及贯彻工作,逐步形成组织健全,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全市目前共有各类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加工企业1507家,其中食品添加剂企业60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7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209家;食品经营企业25873家,其中企业955家,个体工商户24918家,大型食品商场超市143家,集贸市场76家,批发市场13家;全市共有餐饮业15682家,其中餐饮单位13770家(大中型餐饮单位4017家,小型餐饮单位9753家),各类食堂1912家。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基地220万亩,产品447种。生猪定点屠宰场78个,市区3家。近几年来,我市在全国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中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排第一位。2008年在全省食品安全暗访抽验、评估和验收中,我市取得第一名。2009年荣获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先进集体。2010年元月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获得全国食品卫生工作先进,在人民大会堂受到李克强副总理亲切接见。2010年6月10日,温总理专程到我市刘庄蔬菜批发市场视察,对我市农产品质量监管给予肯定。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顺畅衔接
  一是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市长赵建才多次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指示要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薛云伟副市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相继就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我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薛云伟、刘东副市长在元旦、春节、两会、高考、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学校食堂等单位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在今年的“五小单位”综合整治工作中,刘东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大力开展以“小饭店”为主的“五小单位”综合整治工作,使市区小饭店都达到了卫生标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放心、舒适的就餐环境。二是出台《食品安全法》的衔接方案,确保过渡期的监管不出现空白。市政府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施行和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刘东副市长召开会议,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今年8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9月8日,市政府主持召开了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职能交接仪式,实现了责任与法律的协调统一,促进了食品安全工作的依法开展。三是认真解决《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中的盲点问题。《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及时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现场制售食品商户及流动食品摊贩监管职责的通知》,明确划分对现场制售食品商户及流动食品摊贩此类经营模式的商户进行监管时,工商、质监、药监、城管等部门的职责,解决了困扰部门与群众的难题,填补了监管空白,避免了监管盲区。四是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今年年初,郑州市人民政府同各县(市、区)政府签署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更加明确了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
  三、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种养殖业管理,确保食品源头安全
  组织开展了种植业产品、农药及农药残留等违禁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治理行动。2010年1—9月,检测蔬菜样品90.3万批次,合格率99.94%;抽检水产品样品9176批次,合格率为99.56%;检测水果样品11.3万批次,合格率99.95%。共销毁不合格蔬菜7446公斤,销毁不合格水产品2101公斤,销毁不合格水果501公斤。出动执法人员7000多人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360多家次,整顿市场2600多次,共查处违法案件1100多起,查扣涉案农资及农产品3000多吨。开展饲料、兽药、奶站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检查,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950家,出动执法人员43550人次;查处问题125起,责令整改121起,立案查处91起,结案91起。监测畜产品3508批次,合格率达99.3%;瘦肉精专项监测1475批次,合格率99.7%,达到了农业部要求污染控制在1%以下的标准。前三季度农业部畜产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严把食品生产监管关,确保食品产品安全
  针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月饼馅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生产企业开展了41次专项整治及检查,截止9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1820人次、车辆4546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378家次、发现问题437处、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67件,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2家、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167件。
  (三)开展食品流通整顿,确保市场消费安全
  开展食用油市场、水产品市场、学校周边及校园内商超等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或检查14次。截止到8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94651人次,检查流通环节各类食品经营者185960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食品市场773个,取缔无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578家,查获各类假冒伪劣食品7748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01件,涉案总货值金额114.96万元。
  (四)严格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确保食品饮食安全
  以迎接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大力开展小饭店整治。市区7375家小饭店整治达标率为99%,在全市餐饮业实行了食品进货索证制度,要求餐饮业在批量购进食品时,要查验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检验报告复印件,索取并保存合同供货单位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资质证明。
  (五)规范定点屠宰管理,确保肉制品安全
  坚持不懈地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强行推进定点屠宰企业生猪静养管理制度。今年1-9月,全市定点屠宰厂屠宰生猪637084头,检疫检验率100%,检出病害肉2324头,病死猪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病害肉检出率为3.65‰。
  四、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尚未理顺。市、县级机构改革不同步,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量较改革前有明显加大,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和机构建设,解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和业务经费。
  (二)食品安全还存在有突出的问题。一是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存在设备差、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证照不全等问题,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二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不能主动地配合管理,甚至在回避管理工作,加大了监管难度;三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的形式多样、数量庞大,以现有执法力量进行全面监管有较大困难,难以保证监管的全面覆盖。
  (三)食品抽样检测经费有待解决。《食品安全法》第五章第六十条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建议将食品抽样检测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和谐氛围。抓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普及宣传工作,使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通过媒体积极反映食品监管工作情况。二是强化工作责任,严格目标管理。依据监管职责,每年与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政府考核项目中。三是开展专项整顿,打击违法行为。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食品产业、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搞好食品安全整顿,狠抓薄弱环节,狠抓督促整改,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郑州经济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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