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九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对《食品安全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并在绿博会期间,对我市餐饮卫生情况进行了暗访。10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志带领由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以实地查看、汇报座谈的方式,对《食品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市卫生局局长顾建钦陪同检查。市食安办、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畜牧局负责人参加了汇报座谈。雷志副主任与检查组成员分别察看了岗坡农贸市场、思达超市、十六中附近食品店餐饮店、黄河饭店的餐饮、卫生情况。随后,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卫生局的汇报。通过暗访调研、实地察看、汇报座谈,委员和代表对我市《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有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实施以来,市政府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全市食品安全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一)严把三个关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严把源头生产关。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2009年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和“三品”认证的补助等。不断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组织人员制订修改110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涵盖我市粮、油、菜、果、水产等主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2010年2月开始在全市实施。2009年全市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5万亩,总面积达到220万亩;新认证“三品”92个,总数达到357个;建立农业部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县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10个、市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5个。二是严把批发市场入市关。在郑州市区三大蔬菜批发市场、三大水产品批发市场、四大水果批发市场和三个生猪定点屠宰厂,派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和执法人员,做到“逢进必检”。三是严把市场检测关。每天对市场上的农产品以及市区大中型超市、连锁店经营的农产品进行直接抽检。今年1—9月,全市共抽检蔬菜97.7万批次,抽检水果12.7万批次,抽检猪肉2万批次,抽检水产品1.1万批次,检测合格率(现场速测)达到99%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保持平稳,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加强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管。一是强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从生产源头上把好质量安全关。采取政策引导、项目扶持的方式,带动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努力提升养殖环节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水平。二是坚持落实出栏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实行到场到户检疫,努力实现患病动物不出场(户)、不出村。三是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同步检疫,实行定岗定责,建立了五级连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屠宰检疫“五个100%”的责任目标,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厂。四是强化畜产品安全监测。目前,共监测畜产品4406批次,原料奶205批次,合格率分别达到99.4%、100%;农业部前三季度畜产品例行监测中合格率均达到100%。五是有重点地开展了8次畜产品、奶站、饲料及违禁物质、兽药及兽药残留等专项整治活动,狠抓 “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治理整顿工作,有效扼制了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使用。
(三)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市工商局开展不同形式的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用油市场专项整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学校周边及校园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15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或检查。截止到9月底,市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8万余人次,检查流通环节各类食品经营者21.4万余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食品市场902个,取缔无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644家,查获各类假冒伪劣食品8273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96件,涉案总货值金额128.3万元,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同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57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16万元。
(四)明确任务,确保餐饮行业安全。餐饮消费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也是监管部门的重点和难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加强培训,明确责任,进一步了统一工作标准,明确了整治重点,细化了整治责任。按照“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抽调工作人员对四环以内小饭店进行了拉网式摸底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台帐。通过整治,及时要求有关单位整改,目前,全市小饭店基本做到了证照齐全,操作间干净整洁,建立完善进货台帐,向顾客提供经消毒符合餐饮服务安全要求的餐具,为群众提供健康、安全的就餐环境。
(五)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卫生局完成了“河南省食品安全整顿暨问题乳粉清缴督查工作”。会同市食药局、惠济区食安办对河南工业大学、惠济区思念果岭工地食堂食物中毒进行救治、监督、调查处理。会同市工商局、惠济区食安办对惠济区涉嫌“问题蘑菇”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存在问题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我市食品监管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食品质量不断提高。但由于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复杂,动态性强,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宣传教育仍需加强。一方面,部分群众购买食品重价格轻质量,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另一方面,个别生产者经营者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不强,自律性差,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二是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食品药监、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所形成的多部门管理格局无法避免,目前仍有管理缺位、不到位的现象。三是专项经费投入不到位,监督检查覆盖率不高。郑州有1507家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8148种产品,每年仅检测经费就需要2700多万元,由于监督检查专项经费不能及时到位,生产食品监督检查计划无法全部安排,难以发现安全隐患。
三、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事关群众饮食甚至生命安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各职能部们监管的考核,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加强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执法检查,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经常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注意解决好突出问题的指示要求,确保我市食品安全。
(一)加强法规宣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宣传的重要性。新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仅有一年时间,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切实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通过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二)理顺管理体制,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好各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抓紧职能调整,理顺关系,落实责任。要不断完善监督检查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理机制和措施,规范细化整改后的处理工作机制,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行为,严格执行公告、通报、整改复查等后处理制度和措施。
(三)转变监管理念,突出监管工作重点。一是实现从单一监管产品到监管产品和企业的转变,突出监管企业;二是实现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的转变,突出宏观管理;三实现从注重落实监管责任到注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转变,突出落实企业第一责任;四是实现从侧重食品质量安全到侧重食品和相关产品及化妆品质量安全并重的转变,突出相关产品(如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五是实现从关注单一产品质量指标到关注产品质量和安全指标的转变,突出关注产品安全指标,特别是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隐患。
(四)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监督管理到位。《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市政府要根据当年监管检测计划任务作出财政预算安排,确保检测费用支出,有计划地增添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适量安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备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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