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1日至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在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保山、主永道、刘春年、栗培青、魏深义、尚有勇,秘书长赵英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会主任委员邢桂清关于《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局局长王庆堂关于《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公安局局长姚待献关于我市社会治安情况和副市长孙新雷关于我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汇报、副市长王林贺关于郑州生态城工程总体规划情况的说明、市教育局局长司福亭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自民关于提请任免法律职务议案的说明。 22日下午举行的全体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主持。会议首先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义关于修改《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以按表决器的方式,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市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关于旅游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批准《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2003—2013)》的决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和补选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确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32名检察官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任命书,并宣誓就职。 市政府副市长龚立群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厅、室负责人、市政府有关委局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15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5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