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抓办理 力求实效求满意
——2010年10月26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2010/11/1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关爱!特别是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情系我市城市管理事业的发展,对城市管理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积极向大会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再次向你们表示真诚的感谢!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后,局党委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督办处工作人员具体办理落实,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有效保证了建议的办理质量。目前,办理工作已基本结束,今年的74件建议全部、及时地于8月底办理完毕,办结率达到了100%;与代表的沟通联系率达到了100%;人大代表的满意率也达到了100%,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下面,我从两个方面汇报一下我局办理工作情况: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后,我局接到省人大建议1件,市人大建议73件。这些建议集中反映了行政执法、道路养护、积水点改造、城市养犬、市容环卫、路灯安装和水、气、暖等涉及国计民生方面的问题。我们收到建议后,及时召开交办会,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具体办理。我局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全力以赴、尽心尽力,现都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从已收到的反馈意见来看,代表们普遍感到满意或基本满意。从办复结果来看,办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这一类型的建议有7件,占总数的9.5%。对代表提出的一些亟需解决且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我局及下属各承办单位本着对市民群众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及时解决。如刘虎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为管城区法院西街东段安装路灯的建议”、吴殿信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部分街道安装路灯的建议”。我局接到建议后,立即安排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赶往现场,实地察看,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方案,施工人员克服炎夏酷暑给安装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为管城区法院西街东段和南关西一胡同安装了路灯,方便了附近居民的出行,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感。路灯安装后,南关西一胡同10余名居民代表到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送了锦旗,对他们的工作表示了感谢。
  二是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这一类型的建议有66件,占总数的89.2%,代表们提出的部分提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对我市的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至关重要。但却因目前条件所限,解决起来要有一定的过程。如田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郑州北部暖气配套设施的建议”。郑州市北区由于原兴隆铺热电厂关停,影响了北三环以北区域内热网的建设,经过08、09两年的紧张建设,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已建成了秦岭路、北三环、兴隆铺路、南阳路等热网,实现了西热北送,将郑州热电厂的热能跨越铁路编组站和京广铁路,向北区供热。目前,北三环以北已敷设索凌路、国基路、新柳路等热网,但热网密度仍显稀疏。依据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制定的建成区三年热网全覆盖规划,并结合道路建设和用户情况,近三年,将逐步建设文化北路(东风路-开元路)、开元路(花园路-天河路)、长兴路(北三环-新柳路)、国基路(丰庆路-中州大道)、新柳路(文化路-花园路)及陈寨路、龙门路等热网干线和支干线,实现集中供热对北三环以北建成区的覆盖,解决该区域企业和居民用热问题。田华代表对我们的工作表示了理解和支持。
  三是因客观条件、政策条件所限,暂时解决不了,需向代表、委员做出解释说明的。这一类型的建议仅有1件,占总数的1.3%。如汪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的议案”。城市居民用水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是实行阶梯水价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下一步我们将组织专家对郑州市的户表改造工作进行调研,掌握了解户表改造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成立户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户表改造工作方案和资金投入方式,加快户表改造进程,为实行阶梯水价奠定基础。
  四是对去年承诺能够解决的事项进行办理落实的。去年我局承办的建议共有69件,其中,办理结果为B类的有51件。根据白主任的要求,我们将在答复中承诺能够解决的11件人大代表建议,逐一进行了落实解决。有些暂时没有完成的,按照计划,年底能够基本完成。如张彦军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力度的建议”,我们在答复中承诺,将分批分期进行整治。在上报给市委市政府的“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我们主动将此项工作列入其中,并被列为“百条背街小巷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已完成的有40条,23条正在施工,19条准备开工,剩余20条背街小巷,已完成招投标工作,预计年底前完成。
  二、办理工作主要做法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履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一条重要途径,是人大代表对政府各项工作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的一种重要方式。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三化两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我局系统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往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规范程序,改进作风,务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多年的实践表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前提。人大代表来自我市各条战线,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心声。局领导班子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历来都非常重视,把它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大事来抓,在办理工作中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依据,认真分析研究每件议案和建议,扎扎实实地解决反映的问题,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同时,通过办理议案和建议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办理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将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建议和提案下达后,召集相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和承办人员,召开建议和提案交办会,明确任务,明确承办科室及人员,并要求:一是不断提高认识,自觉接受监督;二是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三是注重质量,注重办理实效;四是强化协调,做到相互配合。在办理过程中,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办好人民群众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
  (二)规范程序,提高办理时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议办理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我们把规范建议办理程序作为提高建议办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建议办理工作程序进行规范,努力做到“五个统一”。
  一是统一办理规程。年初,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建议办理的方式、方法、程序、责任人、期限、回复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使全局建议办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二是统一办结时限。在办理时限上,各承办单位接办建议后尽快研究,迅速调查处理,按期回复,原则上各承办单位要在收到建议后2个月内办结。
  三是统一落实专人办理。各承办单位都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同时落实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工作,实行专人办理、专人负责。
  四是统一反馈。承办各单位在拟定答复意见、正式答复人大代表前,或上门当面征询,或电话沟通,或发送邮件,认真征求代表意见;正式答复代表时,一律以局正式文件函寄送代表,并请代表填写征询意见表,反馈到市政府督查室。
  五是统一质量要求。各级各部门对每一件建议的办理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高度重视,深入研究,认真办理,力求按期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都达到100%。
  (三)完善机制,提高办理水平
  为了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我们积极建立完善四项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扎实推进办理工作。
  1、建立责任机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局长对办理工作负总责,主管副局长具体抓,负具体领导责任,各业务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直接承接者,综合督办处处长负直接承办和协调督办的责任,并明确两名政治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政策、工作细致扎实的同志,具体承担交办事项的联系、办理和反馈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在交办会上,由相关业务处室和局属二级机构分别向局党委签订办理办理工作责任书。
  2、完善工作机制。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的还涉及多个职能处室,为保证办理工作的快速有序进行,我们规范办理程序,确定了“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工作原则。由综合督办处对收到的建议和提案梳理登记,提出办理意见,经主管领导批示后交有关职能处室办理。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我们都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或需要集中整治的问题,我们都列入计划,限时办结;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向代表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在限定时间办理完毕后,再由综合督办处统一收集,严格把关后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审核同意后,以正式行文格式向有关部门和代表反馈。对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建议,主动牵头,及时沟通,避免扯皮推诿现象的发生。
  3、健全沟通机制。在办理全过程中,我们保持和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实现“办理前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办理前期,主动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找准问题的症结,做到快捷办理,不走弯路;办理中,征求代表的意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质量;办理后,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代表反馈,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力求代表对答复件满意率达100。
  4、强化督导机制。综合督办处负责对办理工作进行督导。一是时间上督导。督促各承办单位按办理时限制订办理计划和工作台帐,做到早完成,早落实,杜绝拖拖拉拉和临时突击的现象。二是质量上督导。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对待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对所有的建议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不说空话大话套话,力戒敷衍应付。三是落实上督导。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跟踪问效,确保得到落实,不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
  (四)严把关口,提高办理质量
  我们始终坚持严把“三道关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办理质量。
  首先,严把承办关。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相关处室和有关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认真组织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和落实措施,明确办理时限,并把办理工作纳入本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到人,确保办理工作措施实,答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整改措施督办实。
  其次,严把审核关。综合督办处明确一名副处长和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局办理工作的联络、督促、检查和协调,并对所有答复意见进行初审把关,对交办和承办中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做到答复实在,表达准确,简明扼要,合理全法。凡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都及时督促承办单位整改或重新办理。对办理完结的建议,全部统一格式、统一印制、统一上报。
  第三,严把签发关。每一件建议的答复意见在签发前,分管局领导都要逐件审阅,严格把关,认真研究,最后送交局长签发上报,力求把每个建议办成精品,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五)以人为本,狠抓工作落实
  人大代表的建议多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办理工作始终,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真正做到通过建议办理,推动、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代表们所反映的、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一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真正做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替群众分忧,为群众办实事;另一方面,紧紧围绕第一要务,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最大限度地追求和实现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效果。对涉及到城市管理工作的每一件议案和建议,都实事求是调研,从制定办理计划到组织实施,从明确内容到采取措施,都紧紧围绕落实和解决问题来做文章。
  我们注意对建议反映的问题认真疏理、分类,明确办理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在重点问题的选择上,做到既注重矛盾集中、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又注意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针对代表们反映较多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积水点改造、道路整修、路灯安装、市容环卫和水、气、暖的计量收费工作等,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到达现场,实地调研解决问题。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只要条件成熟,就立即着手进行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并结合办理工作,对类似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主动加以解决,变被动办理为主动办理,做到办理一个建议,解决一批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
  总之,我们在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和人大代表、市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查漏补缺,不断改进和提高建议办理水平,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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