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新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2010年10月28日,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对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司法环境、审判质量和效率、队伍建设等,提出四项具体意见。市中院对此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全面落实《审议意见》各项要求,有力推动了我市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市中院在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随后,市中院专门召开全市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行政审判工作,并对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两级法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落实整改人大对行政审判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切实提高对行政审判的重视程度,“一把手”要坚持亲自部署、亲自抓,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报告行政审判工作,积极与政府协调,为行政审判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三是要实行院长、主管院长、行政庭长三级负责制,切实提高行政审判质量。
二、全力服务我市发展稳定大局
(一)充分发挥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优化我市法治环境。积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审慎审理涉及重点项目的案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切实把诉讼活动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妥善处理重点项目建设的土地征收、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等案件,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城乡公共设施改造。
(二)注重协调办案,追求案结事了。坚持主审法官、合议庭、副庭长和庭长、副院长和院长四个层级团结协作,诉前、庭前、庭中、庭后、案后等五个阶段高度整合,共同努力,协调办案,积极化解纠纷,力争案结事了。对案件涉及面广、人数众多、矛盾尖锐的房产登记、拆迁、土地、社保等涉及民生、单靠法院难以彻底解决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充分尊重当事人合理诉求的前提下,依托郑州市国家赔偿工作联席会议和行政争议协调解决委员会平台,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与政府沟通,形成合力,共同化解行政争议。
(三)健全工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实行行政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制度。针对近年来涉诉行政上访案件数量增多,且呈现集体访、反复访趋势的问题,中院行政庭在结案前,对该案是否会引发信访以及信访强度进行分级评估,及时通报信访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行政纠纷。二是实行行政机关败诉风险评估制度。对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劳动保障、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等涉及人员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的行政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对行政机关的败诉风险予以评估,及时向党委、政府警示通报,避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三、努力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狠抓诉权保护,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加大对基层法院行政案件受理工作的监督,坚决清理各种影响案件受理的土政策、土办法。建立立案督办制度,对当事人反映基层法院不立案的,中院登记造册、予以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以督办函方式要求基层法院受理。对各基层法院案件受理情况实行季度通报排名制度,季度排名情况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考核依据。通过强化措施,全市法院案件受案数量大幅增加。2011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94件,同比提高59.8%。
(二)切实提高行政审判质量。一是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行政干预审判的问题,中院采取结对指定管辖的方式,将全市13个基层法院结成六个小组,对于基层法院受理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干预,或当事人怀疑法院审判公正性的案件,在小组内相互指定管辖。二是规范合议庭评议规则,严格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和裁判文书会签制度,规定主管副庭长要参与合议庭评议案件,一审案件及二审改判案件均要在合议后,报请审判长联席会讨论,并由审判长、主管副庭长、庭长三级共同签发裁判文书,共同把关,共同负责,确保案件质量。
(三)提高审判效率,坚决杜绝超期办案的问题。一是提高干警审限意识,要求干警办案做到“四及时”,即及时开庭、及时研究、及时制作文书、及时送达。未结案件要向主管庭长说明情况,制定进度表,按期报结。二是建立案件审理进展情况通报制度,每半月将每位审判员收、结、存案情况在全庭通报一次,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加快办案速度。三是严格规范延期申报程序,要求首次申报延期的案件,延期报告由主管院长负责签发,再次申报延期的案件,延期报告由院长负责签发。四是中院每月对全市基层法院结案情况进行督导。目前全市法院已基本杜绝行政审判超期现象。
(四)积极探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推行阳光审判。在继续推行人民陪审团、圆桌审判、网络视频直播庭审、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的同时,今年在基层法院重点试行行政审判简易程序,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一审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简化审理程序,缩短审理期限,一审案件审限45天,二审案件审限30天。目前已确定金水、中牟法院试行行政审判简易程序,今后将逐步推广。
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把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市中院党组专门为行政庭增派4名书记员,目前中院行政庭已有审判人员32人,可以同时组成6个合议庭。全庭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2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人,在全省中级法院中干警人数最多,审判力量最强。各基层法院也坚持把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目前全市各基层法院均能达到一个以上合议庭,已基本解决行政审判“一人庭”、“二人庭”的问题。
高度重视加强行政审判法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开展以提高驾驭庭审、裁判文书制作、法律适用能力等为内容的专项培训活动。先后派出多名同志参加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研讨会、行政审判实务培训班学习,提高司法水平,为今后我市行政审判工作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五、积极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
一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利用现有的行政争议协调解决委员会八项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制度,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从而赢得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今年一季度与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联合召开专题座谈会六次,对行政诉讼中反映出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研讨,统一认识。二是加强宣传,扩大行政审判的社会影响。积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新闻报道、庭审直播制作电视专题片、走上街头进行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行政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知识,扩大行政审判工作的影响,不断增强公民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为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