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1年颁布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促进我市商品交易市场的有序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建设商品交易市场应经市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定,与行政许可法抵触。为维护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开办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 现呈上,请予审议。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0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