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1/8/9
 

(2011年6月30日)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张建慧所作的《关于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以31票同意,6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做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工作。会议指出,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存在经济适用住房面向社会销售的比例偏小,保障性住房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需要认真解决。针对这些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至关重要,要从关注民生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完善政策。采取各种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对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政策和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的观念,以求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广泛调研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适时出台新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完善细化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制度,制订科学的进入退出制度,真正使困难家庭享受到党的优惠政策,感受到党的温暖。

  三、加快速度。要尽快编制“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专项规划。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和市物价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规范的运行的机制,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有关保障性住房手续的办理上,建立“绿色通道”,在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上,政策要相对扶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储备更多的房源。

  四、确保质量。要处理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速度和质量的关系,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要科学设计保障性住房的户型,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功能,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实施,要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停车场、绿地等公益设施的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配套功能。

  五、加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抛开部门利益,相互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合力;要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使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规范渠道;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六、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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