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1/8/9
 

  2011年6月28日至30日,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旭彤、栗培青、王平、雷志、刘全心、贾记鑫、李元法、周长松,秘书长刘焕成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张建慧关于我市重大项目进“十二五”规划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提请任免苗晋琦等7名同志职务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关于提请任命赵光南同志检察职务的议案说明。5名拟任命人员分别在会上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任前发言。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柱关于《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万建中关于《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郑州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书面听取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上,白红战传达了全省第十六次人大工作研讨会会议精神。白红战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人大工作研讨会会议精神、深刻领会,进一步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贯彻推动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把“突出问题、准确站位、有机结合、求真求实”贯彻落实在各项工作中,积极推动郑州都市区建设和中原经济区建设;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查找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总结、探索、创新,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迎接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做好准备。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柱关于《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表决通过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动员全市人民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免去余遂盈的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王济昌的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免去冯留卷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秦晓辉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苗晋琦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任命李刚良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命郑灏东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命余遂盈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任命赵光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现场举行了新任命4名市政府组成人员就职宣誓仪式。

  白红战指出,新任命人员要牢记誓词,不辱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多征求各方面意见,多倾听群众呼声,一定要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他要求,新任命的4名政府组成人员在任命后一个星期内作出任职承诺,在履职一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勤政廉政、执政为民的意识,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荃,市政协副主席岳喜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新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9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9名公民旁听会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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