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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东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和《河南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我市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和《河南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走上了依法治疫的轨道,有力促进了养殖业发展,保障了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2010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23.77万吨、20.90万吨和46.48万吨,同比分别增长5%、3%和2%;牧业产值达到81亿元,同比增长4%,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与2009年相比提高1个百分点;全市连续多年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没有出现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安全,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我市成立了以赵建才市长为指挥长的郑州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重大动物疫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按照国家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兽医行政、兽医执法和兽医技术支撑机构,市畜牧局经过2006年、2010年二次机构改革,由原来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职能不断得到强化。2008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意见》(郑政文[2008]196号),在全市公开选拔招聘了790名村级动物防疫员,防疫员劳务报酬由县、乡两级财政按6:4比例承担,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主要领导一直对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给予极大关注和支持,今年1月份,赵建才市长深入到金水区动物疫病防控现场进行检查指导;3月份,市委书记连维良三次对“瘦肉精”治理工作做出重要批示; 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16名人大代表对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视察,白红战主任、王旭彤副主任、栗培青副主任等领导出席视察活动,这次人大视察活动切入点准、必要性强、成效显著,必将推动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大财政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投入
近几年,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的决定》、《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和《郑州市沿黄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检测经费等方面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给予重点支持。2008年以来,市财政累计投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近千万元,有力保障了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检疫工作,2008年市财政拨付158万元,对全市790名村级防疫员每人补助2000元,统一配置了电动车、冷藏箱和防疫服装;2009年和2010年市财政拨付570万元,在全市新建39个动物防疫检疫区域中心站,使我市达到每个农业乡(镇)建有1个乡镇兽医站的目标;市财政分别投资1500万元和400万元的郑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郑州市染疫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目前正在做征地等前期建设准备工作。
(三)加强普及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几年来,全市上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和《河南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了依法治疫的良好氛围。一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郑州市畜牧业信息网、郑州畜牧工作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二是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以送科技下乡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农村采用普法宣传车、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2010年,全市共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20多场,印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三是在开展防疫、检疫及审核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等证照的过程中,向生产经营者及时宣讲相关法规,增强其知法守法自觉性。四是在动物防疫工作过程中开展宣传。在每个农业行政村设有动物防疫明白栏,每户设有动物防疫明白袋,将饲养户的防疫责任、强制防疫的种类等要点进行告知,增强了养殖场户自觉搞好防疫工作的法律意识。
(四)加强动物疫病的预防
多年来,我市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直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了动物疫情形势的稳定。一是严格落实政府、畜牧部门、防控成员单位、检疫执法、防控技术和企业法人“六位一体”的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现场签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政府责任制。二是实行畜禽强制免疫和月月补免相结合的防疫机制。在全市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的基础上,强化畜禽补免补防工作,规定每村每月10到15 日为“动物防疫日”。2010年,全市共发放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6400万毫升,应免猪、牛、羊、禽免疫率、免疫耳标佩戴率、免疫建档率均为100%。三是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市、县两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组织人员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定期不定期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防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在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全市统一组织考核验收,查找防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防控成效。
(五)加强动物疫情预警预报
对动物疫情进行监测和预警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市、县两级均建立起兽医实验室,其中市级实验室为国家二级兽医实验室,实验室面积为400平方米,已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能够开展常规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工作;9个县级实验室均为国家一级兽医实验室,能够正常开展血清学监测工作。二是建立完善一级、二级、三级疫情测报网络。全市共设立重大动物疫情测报点244个,形成了以村级动物防疫员为支点、市县两级动物防疫机构为支架的疫情测报体系。三是认真开展免疫抗体和病原学监测。2010年,全市完成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样本6万多份,免疫抗体合格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0个百分点,病原学监测全部为阴性,为科学制定防控对策、化解疫情风险提供了重要依据。
(六)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
由于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我市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一直采取应急管理措施。一是下发了《郑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市、县两级均组建了由畜牧、公安、财政、卫生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应急预备队,每年对预备队均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可疑动物疫情,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二是严格落实疫情应急处置所需资金、技术、物资“三项储备”。市、县、乡三级分别落实应急资金50万元、10万元和2万元,均实行专款专用;全市各级均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并及时更新补充应急物资;市、县两级建立了重大动物疫情现场诊断和疫情风险评估专家库,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三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疫情核查制度,确保疫情快速上报。
(七)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针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出现的新情况,全市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推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管。大力推行规模养殖场户“签约式”检疫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出栏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使全市规模养殖场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90%以上;规范屠宰检疫,认真落实驻场同步检疫制度,全市定点屠宰检疫率、上市肉品持证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中牟县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严格履行职责,严防疫情传入传出我市。二是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管。在养殖出栏环节,生猪养殖场户和生猪经纪人要与县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签订不使用“瘦肉精”和不收购“瘦肉精”生猪的承诺书;在生猪出栏报检时,建立了先检测后检疫再出证制度,凡出栏生猪必须按3%比例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准销售;在屠宰环节,在生猪定点屠宰厂派驻专人,对待宰生猪按3%比例进行宰前“瘦肉精”快速检测,检测合格才准予屠宰;在流通环节,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市区西环道设立了“郑州市外埠畜产品查验点”,负责查验生猪等产品的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瘦肉精”监测合格证明,确保入郑畜产品质量安全。
(八)加强动物诊疗管理
加强动物诊疗管理是《动物防疫法》2007年新修订时新增加的内容,近几年全市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职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为实行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打下基础。2009年和2010年我市分别组织开展了全国职业兽医资格试点和正式考试,共有1985名考生参加考试,其中265名获得职业兽医资格。二是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对全市110家宠物医院等诊疗机构进行了摸底排查和登记,对宠物的防疫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要求各诊疗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乡村兽医服务人员管理。对全市705名乡村兽医服务人员进行了考核登记注册,有效规范了基层动物诊疗活动。
(九)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培训
全市一直把提高管理者和管理相对人能力建设作为依法治疫的突出环节常抓不懈。一是加强执法服务队伍建设。近三年全市累计举办执法技能培训60余次,培训人员5000多人次。同时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使我市动物疫病防控执法服务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2008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省第三届机关事业单位动物检疫技术竞赛中,夺得团体、个人“双冠军”。2008年、2010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在全省技术比武中取得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二是加强规模养殖场(户)防疫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对全市规模以上养殖场(户)实施备案制度,每年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户)防疫技术人员培训班,明确规模养殖场(户)法定的防疫职责和义务,讲解传授先进的防疫技术要点。同时在畜禽强制免疫期间,市、县两级畜牧部门防控技术人员还要到场到户进行技术指导,切实提高广大养殖场(户)防疫工作水平。
(十)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对违法案件绝不手软,从严查处,切实维护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一是加大对有关执法工作人员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几年来,全市共有25名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受到警告、调离工作岗位、开除、追究刑事责任等处分,其中2009年登封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6名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力净化了执法队伍,维护了畜牧行业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大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几年来,全市共查处逃避、抗拒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350起,查获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和病害动物产品6000多公斤,其中2008年王晓明等二人因经营病害肉品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力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市在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和《河南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小规模养殖场户占比重较大,标准化饲养整体水平偏低。部分养殖场还存在生产条件差、用药不科学、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制约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的提高。
2、动物疫病防控监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监管涉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的从业主体多、范围广,监管的任务繁重。
3、动物疫病防控监管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在新形势下,人们对公共卫生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全市动物疫病预防的主要执法主体和技术支撑单位,人员编制偏少,工作经费不足,部分县(市、区)还存在经费自收自支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4、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按照市里规定,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由县、乡两级财政按6:4比例承担,但个别县(市、区)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已招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5、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大。目前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经费还没有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影响畜禽强制免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结合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物疫病防控法律法规,增强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发动群众,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良好局面。
2、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强对从业主体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以落实《郑州市沿黄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为契机,合理规划设置保障市场供给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制定下发《郑州市中小规模养殖场监管方案》;积极引导雏鹰等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在郑州市区形成本土肉类消费品牌。
3、继续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兽医行政、兽医执法和兽医技术支撑三类机构,将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特别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协调市编委开展动物疫病防控调研工作,争取尽快为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增加编制。
4、继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力争今年开工建设郑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郑州市染疫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完善县乡两级防疫冷链体系;按照规定设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并落实劳务报酬,制定下发《郑州市村级防疫员管理办法》。
5、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建立畜牧、公安、检察院联动办案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加工病害动物产品和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行为,确保市民吃上安全的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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