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1年8月24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2011/12/1
 

郑州市审计局局长 李连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的审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宏观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更加注重从体制、制度和政策层面反映问题,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本年度审计共涉及23个部门、单位和9个政府投资项目,并对5个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查出应上缴财政资金3052.9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08.4万元,滞拨专项资金5874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审减节约资金2236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我市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61620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6.9%,比上年增长8.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90713万元,为预算的107.8%,同比增长22.9%;基金预算收入925491万元,为预算的105.5%,同比下降10.1%。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7.8%。二是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222299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0.1%,同比增长23.2%,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3887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7.9%,同比增长19.6%;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84117万元,为预算的73.6%,同比增长34.3%。三是财政支出结构重点突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科技、农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支出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速,其中教育、科技、农业支出高于国家法定的增长比例。
  从总的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认真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人为调节税收进度,延缓征收税款。抽查市地税局市区5个分局所辖11家重点纳税企业,2010年底延缓征收税款5526万元。
  2.滞解税款。市地税局9个分局未及时核对清理待结算账户,2010年底滞解税款1508万元。
  (二)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一般预算收支不完整,未涵盖上年结余34978万元,上年结转支出41733万元。
  2.基金预算编制不够科学。2010年基金预算收入87.76亿元,实际完成92.55亿元;基金预算安排103亿元,年底调整预算数为79.54亿元,实际支出完成58.41亿元,预算与实际完成有较大差距。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2010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89919万元,实际完成260376万元,超预算170457万元;国有资产购置预算73552万元,实际完成133278.8万元,超预算59726.8万元,弱化了预算约束力。
  4.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安排社会基建支出46000万元、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9200万元、环境保护支出2129.7万元,没有细化到单位和项目。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人为调节预算收入。市契税征管中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44119.3万元;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65895.4万元。
  2.财政专户专项资金闲置。2010年,市财政局代管4个专户专项资金余额共计17233万元闲置。其中:社区卫生服务资金9732万元、外贸发展基金882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基金745万元、采煤沉陷区专项资金5874万元。
  3.财政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市财政局5个财政专户当年利息收入97.1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4.城建项目设计未公开招投标。2010年市规划局城建项目规划设计费共计7286.4万元,涉及52个项目,绝大多数项目未公开招投标。
  5.基金预算支出完成偏低。基金预算可支配收入完成307229万元,支出完成200973万元,占可支配收入的65%。
  二、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审计共抽查了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十个部门2010年度的预算编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编制口径不一致,预决算差额过大。抽查的10个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总额为173843.7万元,实际收入为416331.7万元,超预算139.5%;实际支出为403908.3万元,超预算132.3%。
  2.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市教育局预算安排“教育发展经费”1000万元,没有列示具体支出项目和用途;“其他支出”400万元,没有细化到项目和单位。
  3.部分项目预算未实施。市教育局预算安排“校校通”工程300万元,市人防办预算安排“人防工程奖补”资金500万元,没有执行。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共对23个部门和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应缴未缴财政资金3052.9万元。其中:市公安局门面房出租收入59.8万元;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停车场收入438.3万元;市国土局执法罚没收入2554.8万元未缴市级财政。
  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08.4万元。其中:市疾控中心挤占专项经费258.6万元用于弥补事业经费;市国土局挪用专项经费23.8万元用于办公经费;市旅游局挪用专项资金52万元用于其他业务;市商务局挤占专项资金72.8万元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等;市城管局机关经费挤占专项资金101.2万元。
  3.滞拨专项资金。市财政局滞留采煤沉陷区治理专项资金5874万元,未及时下拨。
  4.未执行政府采购。市国资委支付企业改制审计及评估费532.3万元未经政府采购,未公开招投标;市旅游局支付广告宣传费42.7万元未经政府采购;市国土局购买电脑设备等25.2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5.其他问题。一是应计未计收入110.3万元;二是不合规票据入账650.2万元;三是超标准超范围支出318.3万元。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审计署的统一要求,市审计局对12个县(市、区)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0年底,全市12个县(市、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27.37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125.78亿元,占98.75%;担保责任的1.21亿元,占0.95%;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0.38亿元,占0.3%。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2010年当年举借形成的债务余额50.58亿元,占40%。至2010年底,债务率(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41.44%。
  地方政府性债务为弥补地方财力不足、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发展,改善民生和生态环境提供了资金支持。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投入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11.92亿元,投入环保、工业等领域6.84亿元;用于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土地收储31.84亿元,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了后劲。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部分县(市、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管理不到位。如未对政府债务实行归口管理,未制定政府债务收支计划,未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未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等。有的甚至违规担保,部分违规集资资金至今没有偿还,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
  2.部分县级政府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截止2010年末,有2个县级政府债务率高于60%;12个县(市、区)政府的债务资金27.17亿元,主要用于借新还旧;有的逾期率达到了46.2%。部分政府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至2010年底,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偿债的22.07亿元,占债务余额的18%。
  3.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不规范,盈利能力较弱。至2010年底,县级政府被有关部门认定的11家融资平台公司,有5家负债率超过70%,其中最高为102%。从盈利情况看,仅有5家2010年经营实现盈利,亏损和持平6家,有9家年收入不足偿还当年到期债务本息,只能靠财政资金或借新还旧来周转。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我市有关县级政府和部门正在按国务院和审计署的统一要求,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截止2011年6月底完成政府投资决算审计项目9项。
  经过审计,9项工程报送的工程决算送审金额为146653万元,审定金额为124292万元,审减金额为22361万元,综合审减率为15.25%。其中:天河北路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审减350万元,审减率3.26%;秦岭路人防建设工程审减568万元,审减率8.23%;南三环大修建设工程审减481万元,审减率4.11%;中州大道综合治理桥梁建设工程(三标段)审减858万元,审减率6.42%;金水西路综合改造道路(二标段)工程审减870万元,审减率18.04%;金水西路综合改造工程(地下通道装饰)审减79万元,审减率11.76%;冯庄路道路建设工程审减345万元,审减率5.29%;南三环-大学路立交一期跨线桥建设工程审减2108万元,审减率10.23%;紫荆山路等五条道路立面整治和拆迁建设工程审减16702万元,审减率23.41%。
  从审减情况上看,审减额还是比较大的,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单位重报多报工程量或高套定额,影响了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同时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变更频繁;二是招投标及订立施工合同操作程序不规范;三是有的项目为赶工期,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四是项目竣工后决算资料编报不及时,拖延项目审计和移交进度。
  五、有关民生问题的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为促进民生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我们重点对政府和广大群众十分关心的5个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价格调节基金审计调查情况
  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管和使用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审计调查发现如下问题:
  1.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留有死角。经对市本级征收情况的审查,发现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航空港区均未开征价格调节基金。
  2.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缴不到位。2010年底,市属四个县(市)欠缴市财政价格调节基金2647.8万元,其中荥阳市35.8万元,新郑市75.4万元,登封市1078.9万元,新密市1457.7万元。
  3.价格调节基金支出结构不够合理。用于低保补贴、学校助学补助、生猪储备等785.52万元,占总支出的9%,用于支持禽畜果蔬生产基地建设900万元,占10%,用于办公支出364.46万元和支付代征机构手续费893.54万元,占15%,政府调剂支出5669.5万元,占66%,支出结构不够合理。
  4.项目支出程序不规范,缺乏科学、完整的论证、审批程序,考核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经对河南天邦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3个项目单位进行抽查,存在实际支付与申报资金用途不一致问题。
  (二)住房公积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0年,郑州市级归集住房公积金34.86亿元,发放个人贷款28.19亿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15.88亿元,为解决和改善群众住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管理体制亟待理顺。目前除郑煤集团分中心、郑铁分中心的人、财、物全部纳入郑州公积金中心管理外,其余省电力公司、省煤炭局以及黄委会等三家公积金管理机构均未调整到位,仍隶属原部门管理,未实现“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
  2.行业系统管理机构个贷比例偏低。2010年底,郑州市级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7.46亿元, 个人贷款余额78.77亿元,占归集余额99.33亿元的79%;行业系统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3.55亿元,占归集余额78.76亿元的30%,大量资金沉淀,影响了社会效益的有效发挥。
  3.欠缴情况比较突出。截止2010年底,已办理单位登记的欠缴单位有1902家,占市级总开户单位数的24.4%;欠缴职工人数80840人,占开户总人数的16%。
  4.办事网点少。目前除了百花路中心办事大厅外,全市仅有4个提取网点,造成办理提取业务时排队难、等候时间长的矛盾突出,亟需增加办事网点。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审计调查情况
  2010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4551万元,拨付市热力总公司等三家公用企业57834万元。调查发现在征管使用中存在以下问题:
  1.征收主体未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造成无依据收取入网费和经济适用房超核准面积的配套费,多征、少征配套费现象时有发生。
  2.有关部门把关不严,造成未缴费违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缓缴企业未按规定补缴即发放预售许可证等问题。
  3.配套费减免政策执行不统一,审批程序不规范,影响公平公正。
  4.滞拨配套费。至2010年底,市财政局滞拨配套费87515.5万元。
  (四)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分配审计调查情况
  2010年我市经济适用房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但还存在如下问题:
  1.建设模式落后。因土地储备方面的原因,尚未采用政府提供建设用地、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的建设模式,而是由开发企业先行征地,取得土地后再申报建设计划,形成建设计划下达和各项审批手续滞后。
  2.建设布局不尽合理,周边市政设施配套不到位。部分项目已经交房,而供电、供热、市政道路等配套建设不到位,使购房者无法正常居住。
  3.定向开发和拆迁安置所占比例大,难以缓解供需矛盾。2010年定向开发和拆迁安置房57.64万平方米,占竣工总面积的51.43%;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占48.57%,供需矛盾仍较为突出。
  4.部分项目未批先建,审核滞后。因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没有强制性执法权,无法有效制止违法建设行为,造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工后,才进行建设标准、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和户型比例审核。另外在分配方面还存在对购房人申请表审核不严格,超面积补差款数额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五)农田灌溉机井升级改造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1年5月底,我市农田灌溉机井升级改造工程已支付工程款4169万元,为抵御严重旱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还存在机井升级改造内容超范围;未经批准变更工程施工地点;机井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以及建设资金滞后;县(市)配套资金未到位;未按规定设专户核算;工程建设完毕没有及时进行验收等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整改。
  六、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及相关意见
  对本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已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各单位和部门对此都很重视,及时布置了整改措施。截止目前,延缓征收、滞解税款7034万元已入库,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核减工程款陆续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扣减。
  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总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完整向人大报告年初预算,详细向人大报告追加预算的单位和项目;要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预见性,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尽量减少追加预算,为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刚性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非税收支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杜绝人为调节预算收入的现象;加强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管理,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杜绝预算执行中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现象。
  (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明确债务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地方债务预算,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经营运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本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最终的整改结果,将于今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报告。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