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大我市病险水库加固建设的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1年10月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2011/12/1
 

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胡  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汇报关于加大我市病险水库加固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
  在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郑高飞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我市病险水库加固建设的议案(A155号),对此,市政府非常重视,当即责成有关部门抓紧办理落实。目前,此议案办结报告已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中小型水库152座,总库容5.536亿立方米,绝大多数修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至七十年代中期。经安全鉴定普遍存在工程标准偏低、建设质量较差、老化失修严重等不同程度的问题,致使水库安全隐患严重,时时威胁着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从2000年开始,我市共有42座水库(中型13座、小型29座)列入了国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第一批、第二批和《专项规划》中,其中第一批3座中型水库(丁店、纸坊、五星),第二批2座中型水库(李湾、坞罗),《专项规划》37座水库(中型8座:尖岗、常庄、老观寨、少林、券门、楚楼、唐岗、河王,重点小型29座),涉及巩义、登封、新密、荥阳、新郑、二七6个县(市、区),中央财政及各级地方政府累计投资4.73亿元。
  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用3年时间完成《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目标,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进入了集中攻坚期。3年来,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强化建设管理,狠抓质量安全,截至2010年底,42座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累计完成投资4.73亿元,投资完成率100%。已全部完成了竣工验收或主体工程投入运用验收,验收完成率100%。13座中型水库中,竣工验收5座,主体工程投入运用验收8座;29座小型水库中,竣工验收13座,主体工程投入运用验收16座。
  除险加固后的水库不但自身安全状况大为改善,防洪减灾体系得到完善,抗御洪水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而且灌溉、养殖、供水、生态等综合效益也十分显著,将发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工作
  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政府与有关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单位签订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对各方面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和部署,逐库落实政府、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任务。我市成立了“郑州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管理、指导、监督和稽察等工作,各县(市、区)水务部门和有关单位积极落实工作部署,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措并举,有力确保了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科学规划,严格论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需要兼顾防洪、灌溉、供水、水资源保护等多方面的需求,必须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复杂性,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水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保证勘察设计前期工作周期,对重大问题组织专题研究论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及各方意见,充分论证,精心设计,确保工程设计方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并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广和应用水利工程新技术,在处理水库渗漏问题上大量运用了防渗墙、高喷溉浆、帷幕溉浆等新技术,在边坡处理和止漏防渗中使用了高聚物等新材料,确保工程安全和充分发挥效益。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落实配套资金
  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要求市发改、财政、水务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各县(市、区)水务部门把配套资金的落实到位作为一项硬性指标来抓,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筹集建设资金,目前,我市《专项规划》内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地方配套资金100%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了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五、“十二五”工作展望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安排,“十二五”期间,我市要在继续巩固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剩余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全面消除水库安全隐患。
  一是2012年底前,完成新一轮30座小Ⅰ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其中,中央资金安排18座,地方资金安排12座,每座平均投资450万元。二是2013年底前,完成坝高10米以上、库容20万立方米以上的55座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每座平均投资240万元,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三是2015年底前,完成剩余16座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所需资金由地方安排。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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