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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本次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部门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工作进行审议、表决。结合平时办理工作,现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该项工作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163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初审并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有7件作为议案处理(12件合并7件),其余151件转作代表建议办理。会议期间代表对我市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439件,作为代表建议处理的共计590件,其中20件被确定为重点建议进行办理。上述议案建议中。转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办理的代表议案1件(4件合并1件);转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代表议案6件(8件合并6件)、建议572件;转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代表建议6件;转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代表建议2件(合办);转交党群社团办理的代表建议12件。
为使今年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加大了督办力度,改进和创新了督办方法。一是对议案件进行专题督办。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有关负责同志及议案领衔代表,对市政府负责承办议案的有关委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法制办、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文物局)办理的6件议案进行逐件检查督办。10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对6件代表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了办理情况报告,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常委会上进行报告。另外,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办理的《关于组织动员全市人民同心协力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的议案》,常委会有关部门根据主任会议的要求,组织9个调研组,分别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经深入调研,多易其稿,形成了《关于促进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的决定》(草案),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个《决定》(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二是对建议件进行集中督办。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督办议案、建议的有关工作部门,组织议案和建议的领衔代表,按照各自对口部门,分别对承办单位办理代表议案及建议工作进行了视察,有效促进了办理工作。从今年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反馈意见看,代表满意率达到98%。三是对不满意件进行重点督办。对于代表不满意的3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会同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及时与领衔代表联系沟通,由市财政局、市交运委、市卫生局等承办部门主管领导带队登门征求代表意见,进一步与代表沟通,实事求是地把有关政策和客观情况向代表解释清楚,力求得到理解和支持。如韦强启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打通我市陇海西路至荥阳段的建议》和王武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医补助,解决乡村医生工作和生活困难问题,以调动村医积极性的议案》,经过重新办理,代表表示满意。对一些涉及省管权限的建议,我们将于明年省人代会期间,联系有关省人大代表向省人代会提出。
目前,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了代表。经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疏理,已经落实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10件,占35.6%;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348件,占58.9%;因受政策和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确实解决不了的32件,占5.5%。
二、今年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为做好今年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3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转办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全心、秘书长刘焕成,现任市政府副市长兼秘书长张学军和各委、厅、室负责同志,以及承接办理工作的市政府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编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共同研究部署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刘全心副主任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指出:一是提高认识。办理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是坚持党的领导,以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尊重代表,对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支持,是推动科学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径;二是明确任务,明确时限。做到早办理、早答复,早落实。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和任务。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要搞好督查和监督工作,及时掌握议案和建议办理的进度,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三是确保质量。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注重议案和建议办理的实际落实率。
从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的情况看,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体现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办理工作纳入了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建立了局(委)领导、业务处(室)、局属单位“三位一体”的办理工作机构,明确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各位副职分工抓,有关处(室)具体负责办理,保证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实效。各委、局办理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经主管领导核签,由主管副市长审阅签发后答复代表,答复比往年要快,答复质量有所提高,答复格式比较规范。在代表视察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时,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向代表汇报,班子主要成员和有关处(室)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会议,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做到了办理前明确要求,加强分析夯实办理基础;办理中确保质量,认真答复,切实履行职责;办理后跟踪督办,狠抓落实。
(二)创新工作,完善机制
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法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标准高的经常性工作。经过多年不断总结经验,规范办理程序,建立规章制度,推进工作创新,已逐步形成了办理工作的有效机制。今年的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议案建议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充分体现了快捷、低碳的要求,代表议案、建议提交全部实行电子文稿,实现从网上提交、网上转办等流程,创新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提交、转办、办理、答复的方法,缩短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办理工作效率。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各承办部门都能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做到了及时办理、及时答复。在办理过程中,能与代表联系、沟通,对一些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办理的建议,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尽可能达到代表满意。特别是对6件议案和20件重点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征求代表意见,保证了办理效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登记、分发、办理、催办、审签、查办、落实、答复、立卷、反馈和总结制度,把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台账,从而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农委、市公安局等单位严格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三)加强沟通,提高实效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代表的交流与沟通。在办理前,主动听取代表意见,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原意和办理要求,办理过程中,改进办理方式,通过调研、信函、走访、座谈等形式,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主动邀请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一起,深入实际,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答复后,通过发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等多种形式,征求代表对答复的意见。对一些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把客观情况向代表解释清楚,力求得到理解和支持;对于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进行专题研究,并由主管领导带队登门征求代表意见,当面沟通情况,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体来看,今年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办理认真、答复及时、效果较好。但是,仍存在有不足之处,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承办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在办理工作中重于书面答复,对于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工作不够积极,抓落实缺乏力度,在汇报办理工作时,过于强调客观原因,没有积极主动解决问题。
(二)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与代表沟通不够,工作不够耐心细致。对属于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答复过于简单,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时限不明确。
(三)从办理结果看,代表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落实解决的比例不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件数占50%以上,主要涉及城市交通涌堵、道路及桥梁建设、城市建设工作规划滞后、资金不到位等原因。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有关机关和组织要加强对承办代表建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熟悉办理工作程序,保证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二是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前、办中、办后应与代表加强联系,增进理解,取得支持,及时了解和掌握代表提出建议的本意和要求,力争达到代表满意。三是有关承办单位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和研究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四是要增加办理工作的主动性,不仅要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而且要有一个满意的解决和落实,提高办结率。
四、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未办结代表建议(B类件)办理情况
2010年,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总计643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根据当时情况,需跨年度办理的建议共364件。为进一步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推进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各承办单位对2010年未办结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并开展成效落实“回头看”,取得了明显效果。截至目前,已办结落实96件。
主要做法:一是提高认识,跟踪督办。对于未办结人大代表建议续办工作,有关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责任意识强,积极性高,分管领导专门听取意见,亲自调研,制定措施,通过各方协调、沟通与努力,督办件办理进展顺利。二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各承办单位根据未办结建议内容,主动与领衔代表联系,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与代表见面或电话联络等方法,征询代表意见,通报办理进度,争取代表的支持与监督。三是建立续办机制。明确跨年度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人和承办人职责,特别是对具有工作连续性的一些建议,要求承办人跟踪办理到底,一般不对工作人员进行调整。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提高了跨年度建议办理的质量,得到了广大代表的满意和好评,下一步,我们将对少数仍在办理落实过程中的建议继续进行跟踪督办,切实保证能办结的建议及时办结。
如王岩代表所提“关于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建议”(B[2010]424号),市政府在原有见习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35家,为毕业生提供4000个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间由政府和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政府提供的基本生活补助,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每人每月400元。见习单位提供的基本生活补助,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640元执行。同时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就业信息交流服务平台。还通过制定政策,对2年择业期内、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毕业生给予3年的发展扶持期,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再如马克霞代表“关于加快农村幼儿园发展的建议”(B[2010]138号),市政府经过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提出“要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办园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重点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努力做到速度与质量、规模与内涵相统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郑州市学前教育发展新思路。并明确到2013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在公办园的幼儿达到60%以上;三年内全市新建标准化公办幼儿园148所、按标准化装修改造幼儿园350所;支持各类幼儿园升级达标,到2013年示范性幼儿园达到100所以上。并于今年6月份下发了《郑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标志着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从普及、规范阶段进入到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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