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李公乐同志职务的议案

2011/12/1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
  李公乐同志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请审议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吴天君
  2011年9月17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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