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罗保善等33名工作人员法律职务的议案

2011/12/1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经研究提请任命:
  罗保善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
  梁超鹏、张罡、常城、成存岩、竹庆平、邹靖、袁斌、王胜利、刘俊斌、陈启辉、陈霞、董忠智、王明哲、马刚、李明黎、张彩娟、王高峰、闫天文、张兴成、何军、常玉峰、钟晓奇、宋江涛、鲁金焕、魏丽平、杨彦浩、李冰、钱基伟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提请免去:
  李太顺、邢森林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德朝、赵文录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新生
  2011年10月27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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