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苏长明等5名工作人员检察职务的议案

2012/3/10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
  提请任命:
  苏长明、孙武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提请免去:
  张战军、苏志广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刘伟华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1.提请任免检察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祖伟
  2012年2月27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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