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2/7/6
 

(2012年6月29日)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霄鹂所作的《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召开联组会议,对我市学前教育进行了专题询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以31票同意、1票不同意、6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引导幼儿园向“公益性和普惠性”方向发展,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会议同时指出,当前全市学前教育工作还存在着困难和问题: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现有财政投入不足;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建设用地标准及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未注册幼儿园整改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等。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学前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的认识,加强和改善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支持学前教育优先发展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管理的主体责任,将主要指标列入各级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范围。
  二、科学规划园所建设。严格落实《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根据我市未来人口出生状况和外来、外出人口变化趋势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对未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坚决不予审批,做好城市规划与幼儿园建设规划间的统筹协调。
  三、扩充公办幼儿园资源。通过财政投入和资源配置向公办幼儿园倾斜,加快公办幼儿园发展建设,使公办幼儿园成为主力军,发挥整合带动作用。加大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扶持经济薄弱乡镇学前教育事业。
  四、推进社会力量办园。引导社会力量办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鼓励其达标升级。积极探索合理的民办幼儿园教师人事代理制度和事业类养老保险制度,稳定师资队伍。通过政策性引导,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五、完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和推行幼儿园办园标准,明确具体条件,使办园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据可依。将学前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定期对资源配置、经费投入、师资建设、保教质量等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制定幼儿教师准入规定,严把新招聘教师入口关,对已在岗的教师要限期取得资格证,实行绩效工资制度。设立专项培训经费,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实现学前教育质量均衡提高。
  七、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向市政府交办、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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